宣威市教育局

宣威市教育局

宣威市教育局是宣威市政府的行政職能部門,負責管理督促指導全市教育教學工作和教育改革與發展相關工作,位於雲南省宣威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省、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政府關於教育的決議,起草地方性教育實施方案。
(二)編製全市教育發展規劃,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並負責指導實施工作。調整教育結構,審批全市中、小學的布點、布局和開辦、停辦、變遷工作。管理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三)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教師教育工作;負責全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和各鄉(鎮)的有關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的指導與評估。
(四)負責全市學校德育工作,指導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五)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實施辦法;負責市級教育經費和補助專款的分配、管理;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和使用城市教育費附加;督促、指導、使用好農村教育費附加;監督、指導教育系統基建工作,校舍安全和校園綠化、美化工作,主管市直學校的校舍建設。
(六)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學校人事制度、工資分配製度改革;管理全市教育科研、現代信息教育技術、教學儀器設備配置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鄉(鎮)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組織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小學、幼兒教師資格的認定;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職稱改革,主管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認定的有關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國民學歷教育;規劃、協調和指導各種學歷后的繼續教育;制定高中、初中及其以下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各類招生考試、成人自學考試、高中會考和相關的社會考試工作;指導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九)領導市直學校的團、隊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領導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紀檢、行政監察、信訪、審計和行風建設工作。
(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學校領導幹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工作;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的管理。
(十一)承辦市委、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全面主持教育局行政工作,分管財務工作。
黨委書記:全面主持教育局黨委工作,分管黨務、紀檢、宣傳、思政、工會、共青團、婦女、少先隊、關工委、統戰、安全維穩、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後勤裝備等工作。
副局長:分管教學科研、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體衛藝教育、民族教育、國防教育、特殊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師資培訓、教師資格認定、語言文字、職改、招生考試等工作。
副局長:分管職成教育、智力開發、民辦教育、黨政辦公室、人事、基礎設施建設、校安工程、發展規劃、助學貸款等工作。
紀委書記:分管紀檢、監察、督導、信訪等工作。

服務承諾制度


第一條 為改善行政機關服務態度、提高工作效能,增強執政力和公信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省行政機關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的決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服務承諾是本部門根據工作職能要求,對行政服務的內容、辦事程序、辦理時限等相關具體事項,通過媒體向社會和公眾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違諾責任的制度。
第三條 建立服務承諾制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以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效率和公眾滿意程序為目標,把各項行政服務事項置於社會和公眾的監督之下。
第四條 局機關、各學校要向社會和公眾公示具體職能和服務項目。
第五條 應當公開各項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時限。其它服務項目也要根據服務內容、服務程序和辦理時限予以公開。
第六條 各科室一定精簡辦事手續,減少辦事環節,規範工作程序,在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辦理時間內盡量縮短辦理時間。
第七條 各科室應當將各類行政審批及備案事項通過網際網路公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第八條 局機關、各學校對工作人員的服務行為進行規範。對來訪和辦理人員,要熱情接待,積極主動提供規範有序的服務,做到舉止文明、服務到位。
第九條 應履行八項工作承諾:
(一)不讓來辦事的人員在我這裡受冷落;
(二)不讓工作的事項在我這裡積壓延誤;
(三)不讓工作的差錯在我這裡發生;
(四)不讓工作的機密在我這裡泄露;
(五)不讓影響團結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現;
(六)不讓違紀違法的行為在我身上發生;
(七)不讓機關的形象因我受到影響;
(八)不讓群眾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十條 對執行不力、甚至違反本制度的,要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改正。對違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內設機構


宣威市教育局機關設9個股室。
辦公室
負責教育局黨委的日常事務,指導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干管許可權,對學校領導進行考核、考察、任免等有關業務工作;綜合協調各股(室)工作;負責各類文件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全市教育工作會議,局長辦公會議、黨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有關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文秘、信息、保密、文書檔案、機關建設、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及車輛、財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組織機關職工政治學習;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意見的綜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團隊工作。
人事股(教育工會)
協調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教職工的工資福利管理和職稱改革工作,主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晉級、管理人員職務報批業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職工人事檔案的管理與提供服務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業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學校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管理;指導師範畢業生的就業、考核、轉正定級;辦理全市教職工的調配業務;認定初中、小學、幼兒教師資格,承辦高中階段教師資格業務;辦理教職工退休手續,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管理。指導“特崗教師”的招考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工會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主持工會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女工委員會工作。
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各類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各類學校達標、晉級和教育管理及評價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成職教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學制及管理工作;負責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健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關工委”工作;負責全市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豐富校園文化工作;負責規劃管理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研究成人教育、職業教育體制改革並組織實施,承辦職業技術學校的設置、撤併業務;負責脫盲、職業技術教育的發證工作;指導農村智力開發,管理和承辦社會力量辦學;協助有關股(室)開展督導,做好“兩基”工作。
計統股
制定全市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教育信息統計、分拆,擬定教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規定措施;負責市級教育經費和教育補助專款預算的編製、分配、管理和財務結算編製工作;負責市直學校財務管理,指導鄉(鎮、街道)學校財務工作;統籌管理贈、援款項和外資貸款、危改工程,中小學膳食午餐補助項目;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校舍建設和改善辦學條件的工作,督察校舍建設質量和校舍安全等有關報表、計劃、審批等手續;承辦學校設置、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學校固定資產統計、上報。
督審股
宣傳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監督、檢查鄉(鎮、街道)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實施以及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學校內部管理工作;監督、檢查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領導班子建設和教師隊伍建設情況;負責普法工作;負責“兩基”複查鞏固、提高工作。
師訓辦公室
規劃、指導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擬定中小學師資學歷達標規劃,組織實施中小學名校長、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的培養和認定工作;指導中等師範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教學改革,主管教師師德、師風建設,統籌規劃和指導中小學師資培訓;規劃小學教師、幼兒教師繼續教育、並組織實施;承辦校長、教師培訓的相關業務;負責語言文字的管理工作;負責普通話推廣測評工作。
紀檢監察辦公室(信訪辦)
貫徹落實教育局黨委、紀委和上級監察機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鬥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決定;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局各股(室)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中的情況;監督幹部任免、招生、考試、教師招錄及調動、職稱評聘、工程招標、大宗物資採購等工作;查處教育系統內部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群眾來信、來電,接待群眾來訪,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述等;承辦上級紀委、監察機關、信訪部門、教育部門交辦的檢舉、控告、申述及其它事項;核查舉報情況,彙報信訪舉報的突出問題,向教育局領導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提供重要的信息;協調處理信訪問題,疏導上訪群眾,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按照信訪處理程序,做好登記、呈批、轉辦、檢查、催辦、統計和歸檔工作;做好教育系統內部的審計工作,大額專項經費使用的審計,大額修繕、改造、裝修工程的造價決算審計,校長離任審計等;積極推行陽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項制度的建設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
協調各相關部門和教育局各股室共同做好教育系統安全維穩管理工作;制訂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學校安全工作形勢,研究制訂落實工作措施,總結推廣學校安全工作先進經驗;組織、指導全市學校、幼兒園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全市學校、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全市學校、幼兒園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定期指導開展安全教育、應急演練和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檔案制度,及時報送有關材料,做好安全台帳的歸檔工作;協助各職能股室做好其職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對全市學校、幼兒園的安全專項考核工作,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對本系統的安全檢查與考核。
條件裝備辦公室
指導學校綠化、美化、環境規劃工作;指導學校鍋爐安裝、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儀器設備的供應和圖書資料配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核查、指導、實驗室建設;負責全市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指導學校食堂、商店的管理;指導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管理。

教育局直屬


宣威市第九中學(宣威九中):2010年,雲南省宣威市虹橋街道
宣威市第一中學:1932年,雲南省宣威市宛水街道
宣威市第二中學:1941年,雲南省宣威市格宜鎮
宣威市第三中學:1942年,雲南省宣威市板橋街道
宣威市第四中學:1942年,雲南省宣威市海岱鎮
宣威市第五中學:1980年,雲南省宣威市西寧街道
宣威市第六中學:1983年,雲南省宣威市宛水街道
宣威市第七中學:1999年,雲南省宣威市西寧街道
宣威市第八中學:2003年,雲南省宣威市雙龍街道
宣威市長征中學-:雲南省宣威市來賓街道
宣威市民族中學-:-雲南省宣威市西寧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