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個性
企業個性
企業個性又稱企業性格,是指一個組織群體,為實現所從事的活動與目標的需要,在生存和發展過程中不斷迎接自然與社會的挑戰,使自身逐漸成長與完善,而形成的具備自身特色的傳統、作風、習俗、價值觀的共同心理。它構成了鮮明的企業形象,屬於企業文化的範疇。企業個性作為企業發展的非經濟因素之一,對企業管理心理活動和組織行為產生重大影響和制約。
企業文化個性的形成過程,是企業家對企業的人格化塑造過程。這包含兩個方面的涵義:一是指企業家把自己的人格特徵賦予企業,二是指企業在企業家引領下產生了人格特徵。
企業家相比於一般經營管理人員,其特點在於具有創新精神。這種創新精神不僅表現為以卓越的指揮和膽識贏得市場、創造利潤,同樣體現為以自己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引導他人,塑造出特有的群體文化,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精神動力。
企業家對於企業成員的強大影響力,源自兩個方面:一是由職位和資歷構成的權力影響力,它使員工產生敬畏感和服從感;二是由品格和才能構成的人格影響力,它使員工產生信賴感和敬重感。
那麼企業家怎樣才能有效地促使企業人格化呢?首先要設定企業的動機,賦予企業使命。這個使命應該體現企業家的價值判斷和理想觀點的,應該是遠大和高尚的,應該是簡潔又能夠讓人激動的,應該是實際可行又超越競爭對手的。其次,企業的人格化過程是求同存異的過程,企業家要識別出和自己志趣相同的成員,把大家團結在自己周圍,成為推動企業人格化的核心力量。最後,要將企業使命穩定下來,使之成為可操作的階段性任務,通過行為規則的固定化和制度化加以落實,使關於企業使命的追求,潛移默化成為企業成員的共有理念。
企業個性是企業成員的共性體現。正因為如此,所以個性強的企業,也是競爭力強的企業。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所謂企業個性,是企業與其他企業不同的特殊性。然而,只有在企業成員具有同質性時,該企業才會具有整體特點,才能在與其他企業的比較中顯出自己的個性。因此,企業個性同時也是共性。個性是就一個企業與其他企業相比而言,共性是就一個企業內部而言;後者是原因,前者是結果。
這種作為共性結果的企業個性,來自於企業成員的共同目標和行為準則,以企業成員的共同價值觀為主線。正是這種共同價值觀,把企業成員聚集在一起,成為行動統一體。一個員工如果在企業中找不到共同價值觀,就不會形成對於企業的歸屬感,與企業的結合就是鬆散的。其結果是要麼這個企業沒有凝聚力,當然也就沒有核心競爭力;要麼是這個員工不能為企業所倚重,難以在企業中發展。而找到了共同價值觀的員工,會把企業當成自己的發展依託,把自己與企業統一起來。這樣的人不願離開企業,因為如果他們離開企業,即使在別的企業中從事同樣的業務,也會有不同的感受,出現不同的效果。
既然共同價值觀是企業個性的來源,因此企業個性本質上是文化個性,是企業文化內涵所具有的特殊性。也就是說,一個有個性的企業,也就是一個有文化的企業。
企業有沒有文化,與企業成員有沒有文化,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必須區別對待。每一個人在社會中生活,都有自己的目標和行為原則,從而體現出一定的文化特質。就這個意義而言,每個人都有文化,只不過由於目標和原則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文化。不僅如此,由於每個人對自己目標和原則的自覺程度不同,還會使文化體現出不同的表現形態,具有不同的發展水平。自覺程度越高、行為傾向越穩定的人,其文化發展水平越高。
然而,就一個企業而言,說這個企業有沒有文化,要考慮的是另一個問題:個體的文化傾向是否能夠整合成一個整體,是否能夠形成從個體文化中產生出來,但又具有不同於個體文化的企業整體文化。而判斷一個企業整體文化是否存在,依據在於企業成員是否形成了共同的行為目標和行為準則。這種共同性構成了與企業成員個體文化不同的企業整體文化。沒有這種共同性,企業成員個別文化再高,也是一盤散沙,談不上企業文化。
這種共性和個性的統一,使企業形成了自己的文化,使員工成為了特定的群體成員,共同奮鬥,從而塑造一個企業特有的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