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審計局

政府機關

(一)主管全市審計 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徠,保障全市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

主要職能


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長提交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省審計廳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級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省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市級政府投資和以市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未全部使用財政資金,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50%,或者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
5.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國有資本占企業、金融機構資本(股本)總額的比例在50%以下,但國有資本投資主體擁有實際控制權的。
6.市政府部門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的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縣處級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級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級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有關規定協管縣級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王鵬:局長
吳健:黨組書記
陳志強: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勇: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莉:副局長
梁兆強: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唐艷芳:副調研員
王金夯: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
王淑徠芸: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局局長

內設機構


市審計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財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接待、機關衛生、政務公開和審計信息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
(二)綜合法規科
承擔審計工作規劃編製和年度審計項目安排工作;承擔有關地方性審計法規、規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報批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審計統計工作和審計項目複核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
(三)審計信息化管理科
承擔計算機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應用的職責,負責“金審工程”建設工作;信息化技術應用與推廣、軟體的開發利用;指導計算機審計;網路建設。
(四)財政金融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縣級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根據審計廳授權,組織審計國有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中央國有金融機構在我省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組織對國有控股的區域性金融機構在我市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進行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行政事業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人大機關、市政府工作機構、市政協機關、市法院機關、市檢察院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市政府主管部門和市級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組織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及受市政府委託由其他單位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七)企業與外資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市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根據審計廳授權,組織審計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負責對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和國(境)外企業的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八)社會保障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政府主管部門、縣級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九)人事教育與內部審計指導科
承擔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評等工作;承辦協管縣級審計機關負責人的有關事項;負責全市內部審計和審計學會、內審協會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汴河中路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