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國家稅務局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

1徠978年8月,恢復成立銅陵市革命委員會稅務局,為市政府職能部門,負責全市工商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銅陵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銅陵市揚州市國家稅務局、銅陵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機構概況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

機構人員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2010年機構改革后,市局內設15個行政科室,2個直屬機構和2個事業單位,下轄銅陵縣國稅局(轄五松稅務分局、順安稅務分局、鐘鳴稅務分局)、銅官山區國稅局(轄長江路稅務分局)、獅子山區國稅局、郊區國稅局(轄安銅稅務分局)、銅陵經濟開發區國稅局。
全局現有在職職工357人。其中公務員340人、事業幹部5人、工人12人。年齡35歲以下的80人,佔總人數的22.4%;35歲以上的277人,佔總人數的77.6%;45歲以上的140人,佔總人數的39.2%。中共黨員220人,佔總人數的61.6%。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達344人,佔96.4%,中專及以下文化程度13人,佔3.6%。全局取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達到90人,其中,註冊稅務師、註冊會計師17人。全局現有離退休老同志63名,市屬離退休老同志35名,銅陵縣局離退休老同志28名。

稅收征管

截止到2012年12月底,全市國稅稅務登記總戶數18540戶,含企業戶7331戶(工業企業3812戶,商業企業3519戶,其中私營企業3137戶);個體戶11209戶。

主要職責


根據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銅陵市及其所轄縣(區)國家稅務局“三定”規定的通知》(皖國稅發〔2009〕193號)銅陵市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製、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製、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省國家稅務局和銅陵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置


銅陵市局設12個內設機構(正科級)、4個直屬機構(其中副處級1個、正科級3個)、3個事業單位(正科級)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製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徵收管理科
徠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辦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關事項;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管理機關財務;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製、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0.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直屬機構
1.稽查局
負責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局稽查局的級別為副處級,一般設7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市局設1個跨區稽查局(即第一稽查局),級別為正科級,設5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3.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的級別為正科級,內設5個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稅政科、徵收一科、徵收二科、檔案管理科。
4.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局直屬稅務分局的級別為正科級,內設7個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業務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
(三)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稅收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潘建美
女,漢族,大學本科學歷。歷任安徽省稅務局稅政二處幹部,稽查隊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安徽省國稅局稽查分局主任科員,監察室助理調研員、副主任、調研員,巡視工作辦公室副主任(保留調研員待遇),安徽省國稅局巡視工作辦公室正處長級巡視專員,安徽省國稅局所得稅處處長,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魏東啟
男,漢族,研究生學歷,歷任安慶市稅務局郊區局專管員,池州地區稅務局辦事員、科員,池州市國稅局計會科科員、副科長、科長,池州市國稅局所得稅科科長,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高亮
男,漢族,研究生學歷,歷任銅陵市無線電廠技術員,銅陵市稅務局義安路分局專管員,銅陵市稅務局計會科科員,銅陵市國稅局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勝濤
男,漢族,研究生學歷,歷任銅陵縣鍾倉學校、銅陵市橫港小學教師,銅陵市稅務局橫港稅務所科員,銅陵市稅務局辦公室秘書,銅陵市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銅陵市國稅局第一稅務分局局局長,安徽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副局長(主持工作),銅陵市國稅局總會計師,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瀚
男,漢族,黨校研究生學歷。歷任銅陵市稅務局銅官山分局科員,銅陵市稅務局稽查隊科員、稽查分局副局長(副科級),銅陵市國稅局稽查局副局長(正科級),銅陵市國稅局流轉稅科副科長,銅陵市獅子山區國稅局局長,銅陵經濟開發區國稅局局長(副處級),銅陵市國稅局總經濟師,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謝衛星
男,研究生學歷。歷任合肥市稅務局中市分局科員,合肥市國稅局中區分局徵收計會科副科長,合肥市國稅局第二稅務分局徵收計會科副科長、科長,合肥市國稅局第二稅務分局副局長,合肥市國稅局徵收管理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處長,長豐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廬江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李軍
男,漢族,工商管理學院研究生學歷。歷任銅陵市稅務局橫港稅務所專管員,銅陵市稅務局人事科科員,銅陵市國稅局人事科科員、副科長、科長,銅陵市國稅局人教科科長,銅陵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銅陵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副處級),銅陵市國稅局總會計師,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調研員:疏義武
男,本科學歷,歷任銅陵市稅務局專管員、會計、銅陵市稅務局長江路稅務所副所長,銅陵市稅務局楊家山稅務所副所長,銅陵市稅務局征管科副科長,省部分局副局長,銅陵市稅務局稅政二科副科長,銅陵市稅務局稅政一科科長,銅陵市國稅局稅政科科長,銅陵市國稅局流轉稅科科長,銅陵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銅陵市國稅局調研員。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副調研員:阮永勝
男,漢族,大專學歷。歷任上海警備區83308部隊給養員、護理員,銅陵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科員,銅陵市稅務局辦公室副主任科員,銅陵市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科員,銅陵市國稅局行政科副科長、科長,銅陵市國稅局機關服務中心主任,銅陵市國稅局人教科專職巡視員,銅陵市國稅局工會主席、人事科專職巡視員,銅陵市國稅局副調研員。
銅陵市國家稅務局副調研員:查士兵
男,本科學歷,歷任銅陵市稅務局長江路稅務所(分局)專管員(期間在安徽省商業管理幹部學院財政管理專業學習)、銅陵市稅務局省部企業稅務分局副局長,銅陵市稅務局稽查分局副局長,銅陵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分局副局長(主持工作),銅陵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局長,銅陵市國家稅務局所得稅科科長、信息中心主任,銅陵市國家稅務局副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