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特卡夫定律

網路技術發展規律

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常常與摩爾定律相提並論,如果說摩爾定律是信息科學的發展規律,那麼梅特卡夫定律就是網路技術發展規律。

簡介


梅特卡夫定律(英語:Metcalfe's law)是一個關於網路的價值和網路技術的發展的定律,由喬治·吉爾德於1993年提出,但以計算機網路先驅、3Com公司的創始人羅伯特·梅特卡夫的姓氏命名,以表彰他在乙太網上的貢獻。其內容是:一個網路的價值等於該網路內的節點數的平方,而且該網路的價值與聯網的用戶數的平方成正比。該定律指出,一個網路的用戶數目越多,那麼整個網路和該網路內的每台計算機的價值也就越大。

定義


梅特卡夫定律是一種網路技術發展規律,梅特卡夫是3Com公司的創始人,計算機網路先驅羅伯特·梅特卡夫提出的。
羅伯特·梅特卡夫(Robert Metcalfe,1946年-),出生於紐約布魯克林。美國科技先驅,發明了乙太網路,成立3Com且制定了梅特卡夫定律 (Metcalfe's Law)。其內容是:網路的價值等於網路節點數的平方,網路的價值與聯網的用戶數的平方成正比。
梅特卡夫定律
梅特卡夫定律

定律表示


網路的有用性(價值)隨著用戶數量的平方數增加而增加。換句話說,某種網路,比如電話的價值隨著使用用戶數量的增加而增加。現在如日中天的電子商務網站eBay就是最好的例證。即網路的價值V=K×N²;(K為價值係數,N為用戶數量。)網路的價值與網路規模的平方成正比。具體表現是網路價值與網路節點數的平方,與聯網用戶的數量的平方成正比。90年代以來,網際網路路不僅呈現了這種超乎尋常的指數增長趨勢,而且爆炸性地向經濟和社會各個領域進行廣泛的滲透和擴張。計算機網路的數目越多,它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就越大。換句話說就是,計算機網路的價值等於其結點數目的平方。梅特卡夫法則揭示了網際網路的價值隨著用戶數量的增長而呈算術級數增長或二次方程式的增長的規則。

背後理論


理論梅特卡夫定律背後的理論,亦即所謂網路的外部性效果(Network Externalty):使用者愈多對原來的使用者而言,不僅其效果不會如一般經濟財產(人愈多分享愈少),反而其效用會愈大。大體而言,摩爾定律加上產業合流現象形成到處信息化,梅特卡夫定律再把到處信息化的企業,以網路外部性的乘數效果加以連結,終於造就一個規模可與實體世界相媲美,充滿了無數商機及成長潛力驚人的全球化電子商務市場。

應用價值


應用價值有的博客的門戶網站根據這條定律計算它的價值,並以此作為計算博客參與該門戶網站獲得股權的測算依據。梅特卡夫定律是一條關於網上資源的定律,該定律由新科技推廣的速度決定,所以網路上聯網的計算機越多,每台電腦的價值就越大。新技術只有在有許多人使用它時才會變得有價值。使用網路的人越多,這些產品才變得越有價值,因而越能吸引更多的人來使用,最終提高整個網路的總價值。一部電話沒有任何價值,幾部電話的價值也非常有限,成千上萬部電話組成的通訊網路才把通訊技術的價值極大化了。當一項技術已建立必要的用戶規模,它的價值將會呈爆炸性增長。一項技術多快才能達到必要的用戶規模,這取決於用戶進入網路的代價,代價越低,達到必要用戶規模的速度也越快。有趣的是,一旦形成必要用戶規模,新技術開發者在理論上可以提高對用戶的價格,因為這項技術的應用價值比以前增加了。進而衍生為某項商業產品的價值隨使用人數而增加的定律。信息資源的奇特性不僅在於他可以被無損耗的消費,如一部古書從古至今都在“被消費”,但不可能“被消費掉”,而且信息的消費過程很可能同時就是信息的生產過程,它所包含的知識或感受在消費者那裡催生出更多的知識或感受,消費它的人越多,它所包含的資源總量就越大。網際網路的威力不僅在於它能使信息的消費者數量增加到最大限度(全人類),更在於它是一種傳播與反饋同時進行的交互性媒介(這是它與報紙、收音機和電視機最不一樣的地方)。所以梅特卡夫斷定,隨著上網人數的增長,網上資源將呈幾何級數增長。

意義


梅特卡夫法則是基於每一個新上網的用戶都因為別人的聯網而獲得了更多的信息交流機會,指出了網路具有極強的外部性和正反饋性:聯網的用戶越多,網路的價值越大,聯網的需求也就越大。這樣,我們可以看出梅特卡夫定律指出了從總體上看消費方面存在效用遞增,即需求創造了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