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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飛

重慶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

白雪飛,男,漢族,1953年9月生,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畢業,現任重慶市第三屆政協委員、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重慶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

任職經歷


曾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2003年2月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長、黨組書記,2003年8月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2008年12月任重慶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正廳局長級)。

重要事迹


在偵破重慶市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原總經理胡啟能(曾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當選過重慶市人大代表)受賄、貪污一案中,白雪飛指揮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專案組,歷時一年多,先後20次跨區域調查取證,足跡遍及北京、上海、重慶等八省區市,詢問證人210餘人次,收集言詞證據近千份,查獲贓款摺合人民幣上千萬元。
1999年10月18日,重慶市供銷總社的余副主任、辦公室劉主任和組織處李處長等人根據組織安排,送鍾文澤同志到農資公司就任黨委書記時,遭到農資公司幾十名職工的圍攻驅趕。僵持了20餘分鐘后,后鍾書記一行主動離開農資公司。離開時,在場的人鼓倒掌,喝倒彩。這便是在重慶市引起轟動並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的所謂“10·18事件”。原來這是重慶市農資公司總經理胡啟能為了實現其獨霸農資公司,以長期隱瞞其經濟問題、生活腐化問題以及任其為所欲為的“家天下”而一手策劃並苦心導演的事件。
對胡啟能進行深入調查后,發現其有三“愛”:酷愛升遷,友人戲稱為“紅”;尤愛女色,曰為“黃”;絕愛斂財,曰為“黑”,導致貪污受賄達1243萬餘元,創下當時重慶市職務犯罪涉案金額之最。
2003年10月28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被告人胡啟能犯貪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被驗明正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