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語言學
普通語言學
以人類一般語言為研究對象,研究人類語言的性質、結構特徵、發展規律,是綜合眾多語言的研究成果而建立起來的語言學,是語言學的重要理論部分。
普通語言學概念 普通語言學又稱做“一般語言學”,“語言哲學”或“理論語言學”。是對人類語言的看法和研究結果的理論概括,是研究語言的本質、發展和起源以及語言的類型和分類的語言學分支學科。
普通語言學以人類所有語言為研究對象,研究人類語言的性質、結構特徵和發展規律。著重從理論上探討人類各種語言所共有的規律以及各種語言在結構上的共同特點,也叫“一般語言學”。
普通語言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普通語言學除一般的理論問題外,還包括語音、文字、語法和辭彙等問題;而狹義的普通語言學只討論語言學中的一般性問題。普通語言學再細分,可分為普通語言學、普通辭彙學、普通語法學、語義學等。
普通語言學是以人類一般語言的共同性問題為中心,開展自己的研究工作的。它研究的基本問題是:語言的本質、語言的結構、語言的起源、語言的發展變化及其規律、語言研究的特殊方法、語言學的各個部門及其相互間的關係、語言學在科學體系中的地位等。
普通語言學把所有具體語言研究的事實和理論綜合起來,加以概括,然後再回過頭來指導整個語言學的研究。因此有人把它叫做 語言哲學或 理論語言學。普通語言學的基礎是具體語言學。具體語言研究的種類越多、越深入,普通語言學的內容就會越豐富,概括得就會越全面。隨著具體語言研究的逐步深入,必將會發現語言學理論沒有概括、無法解釋的語言事實。為了解釋這些問題,必須對普通語言學理論進行探索,總結出新的原理。新的原理又可以指導新的實踐,並從中發現以往沒發現的東西。以此循環下去,語言學便在這個循環里不斷得到新的發展。
普通語言學使語言更豐富。
《普通語言學教程》作者:(瑞士)索緒爾(F. de Saussure)
《普通語言學概論》作者: (英)羅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