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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浩
遼末進士
孟浩,男,1972年9月生,河南項城人,中共黨員,管理學博士,教授級高工(研究員),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流動站博士后,廣西高校人文社科重點建設研究基地廣西師範大學西南城市與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兼職教授。另有廣東省政協委員、柳琴劇演員、畫家,歷史人物。
目錄
孟浩,字浩然,濼州人。遼末年登進士第。天會三年,為樞密院令史,除平州觀察判官。天眷初,選入元帥府備任使,承製除歸德少尹,充行台吏、禮部郎中,入為戶部員外郎、郎中。韓企先為相,拔擢一時賢能,皆置機要,浩與田珏皆在尚書省,珏為吏部侍郎,浩為左司員外郎。既典選,善銓量人物,分別賢否,所引用皆君子。而蔡松年、曹望之、許霖皆小人,求與珏相結,珏薄其為人拒之。松年,蔡靖子。靖將兵不能守燕山,終敗宋國,珏頗以此譏斥松年,松年初事宗弼於行台省,以微巧得宗弼意,宗弼當國,引為刑部員外郎。望之為尚書省都事,霖為省令史。皆怨珏等,時時毀短之於宗弼,凡與珏善者皆指以為朋黨。韓企先疾病,宗弼往問之,是日,珏在企先所,聞宗弼至,知其惡己,乃自屏以避。宗弼曰:“丞相年老且疾病,誰可繼丞相者?”企先舉珏,而宗弼先入松年譖言,謂企先曰:“此輩可誅。”珏聞流汗浹背。企先薨,珏出為橫海軍節度使。選人龔夷鑒除名,值赦,赴吏部銓,得預覃恩。珏已除橫海,部吏以夷鑒白珏,珏乃倒用月日署之。許霖在省典覃恩,行台省工部員外郎張子周素與珏有怨,以事至京師,微知夷鑒覃恩事,嗾許霖發之,樉以專擅朝政。詔獄鞫之,擬珏與奚毅、邢具瞻、王植、高鳳庭、王效、趙益興、龔夷鑒死,其妻子及所往來孟浩等三十四人皆徙海上,仍不以赦原。天下冤之。世宗在熙宗時,知田珏黨事皆松年等構成之。而浩等三十二人遇天德赦令還鄉里,多物故,惟浩與珏兄谷、王補、馮煦、王中安在。大定二年,召見,復官爵。浩為侍御史,谷為大理丞,補為工部員外郎,煦為兵部事,中安知火山軍事,而浩尋復為右司員外郎。
金史浩篤實,遇事輒言,無所隱。上嘉其忠,每對大臣稱之。有疾,求外補,除祁州刺史,致仕,歸。七年,起為御史中丞,而浩已年老,世宗以不次用之,再閱月,拜參政事。故事,無自中丞拜執政者,浩辭曰:“不次之恩,非臣所敢當。”上曰:“卿自刺史致仕,除中丞,國家用人,豈拘階次?卿公正忠勤,雖年高猶可宣力數年,朕思之久矣。”浩頓首謝。
金史世宗敕有司東宮涼樓增建殿位,浩諫曰:“皇太子義兼臣子,若所居與至尊宮室相侔,恐制度未宜,固宜示以儉德。”上曰:“善。”遂罷其役,因謂太子曰:“朕思漢文純儉,心常慕之,汝亦可以為則也。”未幾,皇太子生日,上宴群臣於東宮,以大玉杓、黃金五百兩賜丞相志寧,顧謂群臣曰:“卿等能立功,朕亦褒賞如此。”又曰:“參政孟浩公正敢言,自中丞為執政。卿等能如是,朕亦不次用之。”世宗嘗曰:“女直本尚純樸,今之風俗,日薄一日,朕甚憫焉。”浩對曰:“臣四十年前在會寧,當時風俗與今日不同,誠如聖訓。”上曰:“卿舊人,固知之。”上謂宰臣曰:“宋前廢帝呼其叔湘東王為‘豬王’,食之以牢,納之泥中,以為戲笑。書於史策,所以勸善而懲惡也。海陵以近習掌記注,記注不明,當時行事,實錄不載,眾人共知之者求訪書之。”浩對曰:“良史直筆,君舉必書。帝王不自觀史,記注之臣乃得盡其直筆。”浩復奏曰:“歷古以來,不明賞罰而能治者,未之聞也。國家賞善罰惡,蓋亦多矣,而天下莫能知。乞自今凡賞功罰罪,皆具事狀頒告之,使君子知勸以遷善,小人知懼以自警。”從之。進尚書右丞,兼太子少傅。罷為真定尹,上曰:“卿年雖老,精神不衰,善治軍民,毋遽言退。”以通犀帶賜之。十三年,薨。
金史田穀自大理丞累官同中京留守,終於利涉軍節度使。
金史二十九年,章宗詔尚書省曰:“故吏部侍郎田珏等皆中正之士,小人以朋黨陷之,由是得罪。世宗用孟浩為右丞,當時在者俱已用之,亡者未加追復,其議以聞。”張汝霖奏曰:“珏專權樹黨,先朝已正罪名,莫不稱當。今追贈官爵,恐無懲勸。”汝霖先朝大臣,嘗與顧命,上初即位,不肯輒逆其意,謂之曰:“卿既以為不可,姑置之。”蓋張浩與蔡松年友善,故汝霖猶擠之也。汝霖死後,章宗復詔尚書省曰:“蓋自田珏黨事之後,有官者以為戒,惟務苟且,習以成風。先帝知珏等無罪,錄用生存之人,有擢至宰執者,其次有為節度、防禦、刺史者。其死者猶未追復,子孫猶在編戶,朕甚憫焉。惟旌賢顯善,無間存沒,宜推先帝所以褒錄忠直之意,並加恩恤,以勵風俗。據田珏一起人除已敘用外,但未經任用身死,並與復舊官爵。其子孫當時已有官職,以父祖坐黨因而削除者,亦與追復。應合追復爵位人等子孫不及廕敘者,亦皆量與恩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