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生素D缺乏神經病

維生素D缺乏神經病

維生素D缺乏神經病是嬰幼兒期常見的營養缺乏性疾病引起的神經系統損害,在嬰兒和兒童尤易發生。以鈣、磷代謝失常和骨骼發育障礙為特點,稱為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當甲狀旁腺反應遲鈍時,血中遊離鈣明顯減低,以致神經肌肉興奮性增高,發生手足搐搦或驚厥,稱為維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是維生素D缺乏的神經系統表現。

病因


1.日光照射不足
人體日常所需的維生素D主要是利用日光中紫外線照射皮膚而獲得。因陰雨或天氣炎熱不常帶孩子進行戶外活動,居室朝陰,窗戶緊閉(因玻璃不能透過紫外線而影響紫外線的通過),以及城市高層建築多,空氣塵埃多而阻擋紫外線的通過等,均是使小兒易患佝僂病的因素。
2.維生素D攝入不足
乳類(包括母乳和牛乳)中維生素D的含量都很少,不能滿足小兒生長發育的需要,加之牛乳中鈣、磷比例不當(1.2:1),不利於鈣、磷的吸收,所以牛乳餵養較母乳餵養更易罹患佝僂病。人工餵養多以米糊、稀飯等澱粉類食物為主,因穀類食品含大量植酸和纖維,可與小腸中的鈣、磷結合成不溶性植酸鈣,也可影響鈣、磷的吸收。
3.生長過速
生長速度快的嬰兒期,骨骼發育快,對鈣的需要量也多,故易致缺乏。早產兒則因體內鈣和維生素D儲備不足,生後生長速度較快,也易患佝僂病。2歲後生長速度漸慢,且戶外活動增多,故佝僂病的患病率和活動性佝僂病較少。重度營養不良患兒因生長遲緩而少患佝僂病。
4.其他疾病的影響
慢性胃腸道疾病可影響維生素D和鈣、磷的吸收和利用。肝和腎是羥化維生素D的器官,有病時可影響維生素D的羥化過程,也可影響鈣、磷的吸收和利用。另外,長期服用苯妥英鈉、苯巴比妥類藥物,可促進肝氧化酶的作用,使維生素D3和25-(OH)D3分解失去活性,導致佝僂病。

臨床表現


維生素D缺乏症涉及神經系統的主要表現有以下3方面:
1.嬰兒和兒童缺乏維生素D
引起維生素D缺乏病神經精神癥狀表現為患兒不活潑、食慾減退、易激惹、睡眠不安、夜驚、多汗、對周圍事物不感興趣等。
2.嬰兒及兒童的骨骼變化與維生素D缺乏的程度有關
主要特徵為骨鈣化不良。當血鈣降低時,出現神經-肌肉興奮性增高如面部肌肉顫動、手足搐搦、暴發性哭泣、蟬鳴樣喉痙攣、全身性驚厥,嚴重的驚厥甚至引起窒息而死亡。
3.成人維生素D缺乏
可引起骨軟化,主要癥狀是肌無力和骨痛,多胎婦女骨盆畸形與維生素D缺乏有關。

檢查


1.血清鈣降低。
2.鹼性磷酸酶活性增高。
3.血清25-OH-D3水平降低。
X線典型變化為長骨骨骺端增寬,骨骺與干骺端連接處邊緣不規則,長骨呈弓狀,長骨皮質變得模糊,假骨折(也稱Looser帶或Milkman骨折)是維生素D缺乏病和骨軟化症的特徵性改變。

診斷


本病根據患者的病史、癥狀體征,血清鈣降低、鹼性磷酸酶活性增高及血清25-(OH)D水平降低和放射學檢查等診斷不難。

鑒別診斷


注意與其他病因導致的骨骼畸形、手足搐搦或驚厥相鑒別。

治療


(一)一般治療
加強護理,合理餵養,供給豐富的營養,及時添加富含維生素D的輔食。增加戶外活動,讓皮膚多曬太陽。不宜久坐、久站,不要太早行走,積極防治併發症。
(二)維生素D療法
1.普通療法
(1)活動早期 給予維生素D每日口服。
(2)活動激期 給予維生素D每日口服。
(3)恢復期 一般用預防量的維生素D維持。如需長期大量服用時,宜用純維生素D製劑,不宜用魚肝油,以免發生中毒。
2.突擊療法
對於重症、有併發症或拒絕口服的患兒,可考慮採用肌內注射維生素D2或D3作突擊療法。
(1)活動早期 維生素D3肌內注射,一般注射一次即可。
(2)活動激期 維生素D3肌內注射,連用2次,間隔2~4周。
(3)重度佝僂病 可給D2或D33次肌內注射,每次間隔2~4周。突擊療法后2~3個月後起給預防量口服,直至2歲。
(三)鈣劑
在應用維生素D治療的同時給予適量的鈣劑,可用10%氯化鈣或葡萄糖酸鈣(每日2~3g)、活性鈣、蓋天力或真珠鈣等,劑量以元素鈣計算,每日200~300mg。
如有過手足搐搦症病史者,肌內注射維生素D前宜先口服鈣劑2~3日。
(四)手術矯形療法
較輕的骨骼畸形3歲前治療多能自行矯正。嚴重骨骼畸形者待4歲后佝僂病痊癒時進行手術矯形。

預防


孕婦及乳母要多食富含維生素D、鈣、磷及蛋白質的食物,常到戶外活動,多曬太陽。小兒滿月後即可抱出戶外活動,並開始補充維生素D,每日10ug(400IU)。
早產兒、雙胎及低出生體重兒自生后2周起即可補充,在頭3個月每日給20ug(800IU),以後減至每日10ug(400IU)。一般服至2歲以後可不再用維生素D預防。
青春期體格生長加速,如飲食中維生素D不足,且戶外活動少,也可考慮服用維生素A、D製劑預防量。
肝膽疾病,長期應用苯巴比妥及苯妥英鈉等藥物均可影響維生素D和血鈣、磷的代謝,應同時給予維生素D預防。
膽維丁乳用於預防時一次15mg(含維生素D330萬IU)口服,間隔3個月後可酌情再服,一年總量不超過30mg(含維生素D360萬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