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北京市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產物和成果,其前身是北京市體育運動委員會競賽處。隨著北京市體育事業的發展,市體委選擇了體育競賽管理體制改革作為突破口,經過半年的過渡轉軌,中心於1995年在全國率先正式運行;到2005年,中心已經走過了十年輝煌歷程。

正文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

中心簡介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是北京市編委批准成立的北京市體育局事業單位,既是北京市體育局領導下負責北京行政區域內有關體育競賽工作的管理機構,也是可以組織有經濟效益的競賽活動的獨立法人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辦法》,履行《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體育競賽活動的立項審批管理職能,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全市行政區域內市級以上體育競賽活動的安全方案、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和運動損傷的預防、救治等競賽安全工作。
二、負責管理全市體育競賽活動,促進各項體育競賽活動協調發展。
三、負責制定年度北京市體育競賽活動計劃,招標全市各類體育競賽活動,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協調、監督體育競賽活動承辦單位工作。
四、負責制定市運會、市青少年錦標賽規程,組織承辦或主辦市運會及市青少年錦標賽。
五、負責制定北京市體育競賽項目裁判員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一級以上裁判員的考核、審批及資格認定工作,管理北京市單項裁判委員會工作;負責全市一級以上裁判員的註冊登記備案等管理工作;與各單項運動協會共同負責全市一級以上裁判員的參賽選派、業務培訓工作。
六、負責全市體育競賽最高記錄審定、修改、公布及建檔工作。
七、負責承接市體育局或市體育局以北京市名義申辦成功的國際、洲際及全國單項體育競賽活動或其北京賽區的具體組織和服務工作,並協助有關部門完成安全保衛、大型活動、宣傳推廣、市場開發等工作。
八、負責組織全市體育競賽幹部的培訓工作。
九、負責按照有關體育組織認定的標準或規格推薦、審驗、組織承辦或主辦的市級以上體育競賽活動使用的場地、器材及裝備。
十、負責全市體育競賽市場活動的培育、引導、規範、示範等工作,負責全市相關體育產業經營、技術轉讓工作。
十一、負責協助組織實施、協調督察《北京市體育奧運行動規劃》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方式


負 責 人:邵曉軍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區先農壇體育場二號樓
郵政編碼: 10005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