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私有權

土地私有權

壟斷徠土地私有者(所有者)可以任意支配其土地的獨佔行為。土地私有者(所有者)可以按照自己認為有利的方式,處置其土地,決定經營方式;可以僱工經營、出租、出賣、抵押或任其荒蕪,但排斥其他任何人來支配。

基本介紹


土地徠私有權(所有權)壟斷,存在於一切以生產資料私有製為基礎的社會中,但它有著不同的歷史形態,反映不同的經濟關係。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奴隸主和封建主擁有大量土地,一部分個體農民是小塊土地的佔有者和勞動者。在資本主義社會,土地所有者通常把土地出租給資本家,由雇傭工人耕種,土地成為增殖資本的手段之一。土地私有權(所有權)壟斷,是絕對地租產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