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愛和平協議
1998年英國與愛爾蘭簽署的協議
徠1998年4月10日,歷時近兩年的北愛爾蘭和平談判取得重大突破。北愛八個主要黨派領導人、英國首相布萊爾和愛爾蘭總理埃亨在北愛首府貝爾法斯特達成一項旨在結束長達30年流血衝突的歷史性協議,就結束衝突及決定北愛未來前途等原則問題作了說明。在美國參議院喬治·米歇爾的斡旋下,英愛兩國政府與參加北愛多黨談判的各黨派之間達成此和平協議。
自1921年12月英國被迫與愛爾蘭臨時政府簽訂和約,承認愛爾蘭南部26郡為自由郡,北方6郡仍留在英國;英國國名由“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改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始,就埋下了北愛問題的種子。
北愛60%的人口是英國移民後裔,他們信奉基督教新教;其餘40%是愛爾蘭島的後裔,信奉天主教。兩派分開聚居,互不往來。在北愛歸屬問題上,前者主張留在英國,後者則堅持回歸愛爾蘭。前者的代表是新教聯合黨等各聯合黨派,後者則是羅馬天主教備黨派,兩者意見嚴重對立,而包括愛爾蘭共和軍在內的組織實施的軍事活動火上澆油,流血衝突不斷,使問題複雜化。
1968年以來,北愛敵對雙方不斷發生武裝衝突,導致三千多人喪生、三萬餘人受傷,並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北愛和平進程的最初跡象是1985年11月15日,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和愛爾蘭總理菲茨傑拉德達成的一項有關北愛問題的重要協議。它的中心內容是保證英國對北愛爾蘭的長期主權並使愛爾蘭政府對這一地區的事務有正式發言權,雙方還首次確認,北愛地位的任何變化都必須得到北愛人民中的多數的同意,這一協議為以後的和平進程奠定了基礎。1997年5月英國工黨在大選中獲勝,謀求北愛和談取得突破是工黨政府政策的重要內容,也是布萊爾政治生涯中的一個重要期望,在多方的努力下,終於促成了北愛和平協議的達成。
徠《北愛和平協議》於1998年5月22日在北愛和愛爾蘭公民公決中獲得通過。
該協議規定,只有在北愛大多數人贊同的情況下才能改變北愛目前的政治地位。
《北愛和平協議》,即《貝爾法斯特協議》的主要內容為:愛爾蘭共和國將修改憲法,放棄對北愛的領土要求;英國則將廢除1920年制定的愛爾蘭法案,並在北愛大多數人表示贊同的前提下,承認南北愛爾蘭統一的可能性。協議還為北愛問題的政治解決提供了一個基本框架—建立一個按各黨派比例選舉產生的108人北愛爾蘭地方議會。該議會擁有立法權,並將接管北愛地方政府所行使的旅遊、運輸、農業等方面的職能;由北愛議會負責建立一個為協調北愛與愛爾蘭關係的部長級“南北委員會”;建立英愛不列顛群島理事會,就群島內部的合作事宜進行磋商,其成員將包括英愛兩國政府、議會以及蘇格蘭、威爾士、北愛議會的代表。此外,英國政府還將減少駐紮在北愛的警察和武裝部隊。英國首相布萊爾在協議達成后表示:“希望歷史的重負今天開始從我們肩上卸下。”他同時說,只有當人們將友誼之手伸向自己昔日的宿敵時,和平才會真正到來。愛爾蘭總理埃亨說,協議是對一個更加光明的未來的保證。北愛爾蘭和平協議的達成為結束30年的北愛教派衝突和暴力事件提供了保證,是北愛和平進程的重要里程碑。
協議達成后,聯合國、歐盟和美、法、德等國際組織和國家的領導人紛紛表示歡迎。5月22日,英國北愛地區和愛爾蘭共和國同時舉行全民公決。計票結果表明,北愛爾蘭有71.12%的投票者對北愛和平協議投贊成票;在愛爾蘭共和國,對和平協議表示支持的比例高達94.4%。分析家認為,北愛和平協議雖然獲得全民公決通過,但真正執行協議有關內容和實現北愛永久和平的道路仍將漫長而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