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檔案管理

科技檔案管理

科技檔案管理,是指對科學技術檔案實體進行管理和信息開發利用的一項專門工作。包括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和提供利用等項內容。

內容


收集工作是把科技檔案從其形成部門或形成單位集中到企業、事業單位的檔案管理部門或科學技術檔案館(見科學技術檔案收集),為實現科學管理打下基礎;整理工作是將集中起來的科技檔案按其形成規律和內容、形式特點,進行科學分類 (見科學技術檔案分類)、系統排列和基本編目,實現庫藏科技檔案的科學組織和系統化;鑒定工作是通過對科技檔案完整、準確、系統的質量和保存價值的鑒別分析,決定其保管等級的科學劃分及篩選存毀(見科學技術檔案鑒定);保管工作是以科學的管理手段和技術措施保護科技檔案的完整和安全,保證科技檔案在質量上的準確,維護庫藏科技檔案的科學序列,為最大限度地延長科技檔案的自然壽命和保證科技檔案的有效利用提供條件並實行監督;統計工作是通過統計數字的積累和分析,掌握庫藏科技檔案的數量和質量,以及科技檔案管理和利用工作的基本狀況,既是保護科技檔案對其實行監督的基本手段,也為科學地組織管理科技檔案提供數字依據;提供利用工作是通過創造條件,以各種有效的方式將科技檔案信息開發出來,滿足有關工作的需要。

作用


科技檔案管理在企業、事業單位和在城市建設工作中都是一項技術基礎工作,為科技生產活動提供技術條件,為組織管理工作提供信息依據,是生產技術管理、科研、設計管理或城市建設管理等的一個組成部分。其管理機構通常為檔案室或檔案館。國家或專業主管部門的科技檔案館是科學技術事業單位,代表國家或專業系統收集和保管需要長久保存的重要的科技檔案的基地。在更大範圍內組織和開發利用科技檔案信息資源,實現科技檔案信息的社會共享。

發展


對科技檔案實行專門管理,是近代工業革命以後出現的,是社會化大生產和專業分工的產物。資本主義國家的工廠企業和科技事業單位,視科技檔案為重要財富,把科技檔案管理強調為發展經濟、開發技術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蘇聯的科技檔案管理工作,從理論到實踐都比較健全,國家重視對科技檔案的科學管理和開發利用。中國從 20世紀 50年代開始建立並加強對科技檔案的管理。1957年國務院批准的《關於改進檔案、資料工作的方案》,是建立和加強科技檔案工作的第一個文件。1960年和1980年國務院先後批准發布的《技術檔案室工作暫行通則》和《科學技術檔案工作條例》,是指導中國科技檔案實行科學管理的重要法規。中國的科技檔案管理工作是國家檔案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