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術培訓

馬術培訓

馬術運動是在馬上進行的各種競技運動的總稱。兩河流域蘇美爾人便發明了車輛(用現已絕跡的一種野鹿牽拉)。馬球運動已從亞洲傳入南歐,當時波斯國王曾將一個比賽用球和一支球杖作為禮物贈送給馬其頓國王。此後,埃及、中國、日本等都盛行馬球運動。

馬術簡介


馬術運動是在馬上進行的各種競技運動的總稱。內容包括騎術、賽馬、雙駕馬車、馬球等項目。騎馬、乘坐馬車和在馬上進行各種比賽的活動最早發生於亞洲。距今4500年前,兩河流域的蘇美爾人便發明了車輛(用現已絕跡的一種野鹿牽拉)。四五百年之後,又開始使用馬匹。最初的騎馬活動十分危險,因為當時還未用馬鞍。古代的東北非、西亞中亞、南亞和南歐,是賽車、賽馬活動最流行的地區。至遲公元前4世紀,馬球運動已從亞洲傳入南歐,當時波斯國王曾將一個比賽用球和一支球杖作為禮物贈送給馬其頓國王。此後,埃及、中國、日本等都盛行馬球運動。
近代馬術運動起源於英國。17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后,賽馬活動有了很大發展。過去測驗性質的賽馬,越來越成為賭博工具。18世紀初,由於英國女王的支持,爭奪獎金的賽車活動更為盛行。1751年英國出現的“騎手俱樂部”,擬訂了賽馬管理章程和比賽規則,並開始對英國純種馬進行登記。當時的比賽多為4英里一次性賽跑,也有日跑8英里或12英里的多日賽,參賽的馬匹多為5歲到7歲的成年馬。
19世紀後半葉,賽馬運動進一步發展,以致有關於賽馬的專業雜誌《英國賽馬年鑒》問世。這時期出版的《英國養馬指南》,對純種馬的認定和檢測作了更嚴格的規定。
1900年第二屆奧運會上,馬術被列為比賽項目,內容包括障礙賽跳高跳遠比賽。1912年第5屆奧運會才開始把3日賽、障礙賽、盛裝舞步賽3項列為比賽項目。
馬球運動於18世紀從中國西藏西部進入印度的曼尼普爾省。這裡的英國殖民者對這項活動很快著了迷。他們把馬球繼續傳向印度各地,並於19世紀帶回英國。馬球運動傳入歐洲后,先後為法國、西班牙、義大利、匈牙利、俄國和德國引進。最後再越過太平洋輾轉傳入阿根廷墨西哥、美國等國。在1908年、1920年、1936年奧運會上,馬球都被列為比賽項目。
現在除了奧運會馬術比賽外,國際馬術聯合會每逢雙年還要進行世界馬術錦標賽,每逢單年進行歐洲馬術錦標賽,每年舉行歐洲三項和超越障礙錦標賽。另有未列入奧運會項目的少年賽、職業騎手賽、駕車賽等等。

馬術規則


三日賽是馬術運動的全能項目。運動員必須乘坐同一匹馬,在連續的3天內完成每日的比賽內容。第1天是盛裝舞步賽;第2天是越野耐力比賽,分4個區間來完成:第1區間騎手必須以240米/分的平均速度完成20000米的路程;第二區間是越野障礙賽,騎必須以600米/分的平均速度跑完3600~4200米,每1000米有3個籬柵式障礙;第3區間騎手必須以240米/分的平均速度跑完20000米的路程;第4區間是越野賽,騎手以450米/分的速度跑完8000米,每1000米內設有4個不同的障礙物,以騎手的失誤罰分和超過時限的罰分評分;第3天是賽馬場障礙賽。第1天的盛裝舞步賽和第3天的賽馬場障礙賽的競賽方式與單項比賽相同,以3項總成績排定名次。3日賽有個人賽和團體賽兩種。
盛裝舞步賽又稱花樣騎術賽和馬場馬術賽。是騎乘藝術的最高境界。在整個騎乘過程中,騎手與馬完全融為一體,同時展現力與美,張力與韻律,協調與奔放。無論是初級的比賽科目,還是高級的國際比賽,每個動作都是對騎手與馬極致表現的考驗,而每場比賽都會讓觀眾只聽得到馬和自己的呼吸。比賽在長60米、寬20米的場地中進行。騎手在規定的12分鐘內表演各種高級步伐,完成各種連貫的、規格化的動作。盛裝舞步賽有個人賽和團體賽2 種。盛裝舞步賽,騎手和馬匹都裝扮得非常漂亮(瞬息萬變1889年起就有規定,賽馬者必須穿著綢料的騎裝)。該項比賽一般由三名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選手同時登場獻技。比賽動作有:變換跑步、後退慢步、變換方向、斜橫步、原地快步、旋轉、高級花式騎乘。裁判則根據每個動作的順序和標準,按騎手的姿勢、風度、難度完成情況和藝術造詣來打分,滿分為10分。凡動作有錯、漏及超時者均要扣分,最後評出得分高低並以此決定名次。高分者名次列前。觀看盛裝舞步賽,可以從馬匹的馴順、調教程度和馬匹對騎手的韁、腳、騎坐扶助的反應能力,以及選手和馬匹動作配合的協調性等五一節來判斷水平的高低。
障礙賽是馬術比賽項目之一。運動員必須以平均每分鐘400米的速度跑完全程。該項目同“三日賽”中的賽場障礙賽相同,距離為4000米,全程設有10~12個障礙,高度為80~100厘米,其中1/3的障礙必須是100厘米高,在中途還要設置一個水溝作為障礙。馬和騎手在障礙超越賽中,冷靜沉著地一步一步跑向障礙,如果跑得太快,反而跳不高。到了障礙前,在即將跨越的一瞬間,爆發出無與倫比的力量,騰空而起,以優美的線條飛躍障礙,輕巧地著地,繼續朝著下一道障礙前進。促使觀眾心跳的馬蹄聲,馬踢掉障礙時觀眾的惋惜聲,或是騎手與馬完美演出時觀眾的喝彩聲,交織成一幅令人難忘的畫面。比賽中,騎手必須按規定路線和順序依次進行。比賽每超過規定時間1秒即判罰0.25分,每碰落一個障礙要罰4分。如果馬匹拒跳或者逃避障礙物,第一次罰3分,第二次罰6分,第三次便取消胡賽資格。騎手落馬或馬失蹄跌倒,均判罰8分。沒按比賽路線、順序行越障礙,沒通過起始線、終點線,超過規定時間一倍,用鞭子暴打座騎等,均要受到取消資格的處罰。如果提前跑完全程,那麼騎手也並不能因此而獲得獎分。比賽時,允許每位騎手跑兩次,以兩次累積的罰分多少來決定勝負和名次,罰分累計越高,名次越差。比賽中如遇到兩名以上騎手成績相同的情況,則可再附加一次決賽,附加決賽的項目一般通過加高加寬障礙、減少障礙項目來進行。
團體賽是馬術比賽的形式之一。以各隊數名隊員的單項成績之和作為團體的得分。有盛裝舞步團體賽,三日賽團體賽和障礙賽團體賽。盛裝舞步團體賽每隊由4名騎手組成,4人得分的總和就是團體成績。3日賽團體賽以每隊3名扣分最少的隊員和扣分總數來決定團體成績,扣分越少,名次越前。障礙賽團體賽以每隊3名成績最佳者的得分(即3名扣分最少者的成績)來評定名次,同樣以扣分少的隊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