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銀行業務
商業銀行對個人客戶提供的服務
個人銀行業務(Personal Banking Business)是指商業銀行對個人客戶提供的存款、貸款、支付結算等服務。
銀行的個人業務逐漸擺脫品種單一、服務人群狹窄的狀況,開始逐步成為許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中,銀行卡業務一直處在一個井噴式增長階段,購買股票基金等理財產品的人數也呈狂飆式增長,房貸產品也已經擺脫先前的單調。
個人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存款業務
個人貸款業務是指銀行為個人提供的短期和長期借款業務。主要包括權利憑證質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醫療貸款、個人旅遊貸款、個人額度貸款等等。
主要指銀行依託活期存款帳戶,利用結算工具,為個人客戶提供除存取款之外的消費、轉賬、匯款等結算服務,實現客戶的貨幣資金轉移和清算。
為滿足公眾日益增長的金融服務需求,進一步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支付結算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人民銀行要求各銀行擴大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跨行轉賬功能。個人可以選擇任一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支付結算業務。銀行不得通過與收、付款單位進行排他性合作,變相為客戶指定開戶銀行。銀行不得拒絕為客戶辦理跨行代收代付業務,並應創造條件實現社會公眾和收付費單位在任一銀行開立一個賬戶就能辦理水、電、煤氣、電話等公用事業服務費用和工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統籌等社會保障金的繳納和發放。
代收代付業務指銀行利用自己的營業網點、結算網路等資源,為客戶提供各種代理、分銷或理財服務,包括:代扣代繳居民日常生活所支付的各種費用、代理企事業單位為其職工發放工資等代收代付業務。
電子銀行業務指銀行利用先進的電子技術手段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務,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電視銀行、自助銀行、ATM(CDM)、POS等。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電子銀行業正在向移動金融終端拓展。移動金融在金融服務和生活服務的全面覆蓋能力上已超越傳統的桌面網際網路時代的網上銀行服務,比如通過調閱手機電話簿的手機號和姓名即可完成匯款的遠程支付功能、通過NFC手機支付進行交易或消費的近場支付功能、通過手機銀行進行銀行網點預約排隊、電影票、機票、餐廳、景點等預訂的O2O金融和生活服務、通過NFC、二維碼、聲波、搖一搖等手段進行支付等信息的近距離交互功能、通過智能手機的LBS位置服務提供周邊場所或服務的查詢和預約等功能、通過手機銀行自動提醒功能提供周期性的金融和生活服務的溫馨提示。
個人投資理財業務是指銀行對特定客戶提供的量身訂做的、更為合理有效地管理其資產負債和其他金融事務等更深層次金融服務。包括合理安排開支、合理投資、購買保險、購置住宅等不動產及其他私人財務問題。從2003年我國首款銀行理財產品面世至今,銀行理財市場已經走過了10年的發展歷程。來自銀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二季度末,我國銀行理財市場存續規模已達到9.85萬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