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必顯

清初官員

劉必顯(1600~1692),字微之,號西水,清初官員,諸城(今山東省高密市柴溝鎮逄戈庄)人。年十九補庠生,歲試第一。1624年(明天啟四年)舉人,1652年(清順治九年)中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奉使粵東等地,后升戶部河南司主事。1664年(清康熙三年),出理蕪關稅政。官至戶部廣西司員外郎,階奉直大夫。

人物關係


人物概述


劉必顯(1600~1692),字微之,號西水,祖籍為江蘇省豐縣歡口鎮劉大營村,明朝弘治年間,其曾祖父劉福舉家遷來諸城北鄉逄戈庄(今屬高密)。
劉家家境貧寒,以務農為主,至劉必顯祖父劉思智,始讀書成邑生,家境亦趨豐饒。劉必顯之父劉通亦是貢生。他“倜儻有志節”,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大飢荒,他在路上拾到一部分銀錢,在原處等候三日,不見人來找,無法,用此錢買米煮粥,救濟饑民。他見一貧苦人家賣婦女,即買下,付款后,又將證券當面撕毀,讓那婦女回家團聚。
劉必顯幼年聰敏,讀書勤奮,不喜交遊,年二十五歲(明天啟四年,1624年)鄉試中舉,清順治九年(1652年)中進士,授行人(行人:官職名,掌傳旨、冊封等事),為官清正廉潔,拒收贈金,對行賄者予以告誡。丁憂歸家,服除,復原官。不久,升為戶部河南司主事。當時,民間有人獻產業給旗人貴族,並願作旗人奴隸,該旗人便將某人兄弟之產業全部歸己有,將某人全家納為奴隸。某人之弟堅決不從,告於官府。劉必顯審此案,堅持認為旗人不能奪某人之弟的產業,並判歸還。劉必顯因此得罪了旗人,降官為通州中南倉官。必顯坦然,悉心盡職。
此時,劉必顯俸金微薄,生活困苦。他便於官舍之後閑地開荒種菜以自給,數十日無肉食,清苦無比。但他為官仍盡職盡責,后升廣西司員外郎。到任月余,自動辭官歸里,永不出仕。
回家鄉后,劉必顯隱居於九仙山北劉家槎河村(該村原名為白家花園,劉氏居住后,始改稱劉家槎河),自稱“槎河山莊”。此地四面環山,有鳳凰山、筆架山、硯台山、燕子坪、瀑布等景觀,環境幽雅,劉必顯在此築舍建亭,過著悠閑生活。

家庭成員


六世祖:劉順,江蘇豐縣劉家營開基始祖,明朝弘治年間,其孫子劉福(劉必顯曾祖父)舉家遷來諸城北鄉逄戈庄(今屬高密)。
曾祖父:劉福。
祖父:劉思智。
父親:劉通。
子:劉棨(qǐ),曾擔任過四川布政使,是清康熙朝有名的清官。
孫:劉統勛,劉棨子,是一代名臣,官至東閣大學士兼軍機大臣,為官清廉果敢,清乾隆帝說他“遇事既神敏,秉性復剛勁,得古大臣風,終身不失正”。
曾孫:徠劉墉,劉統勛子,字崇如,號石庵,另有青原、香岩、東武、穆庵、溟華、日觀峰道人等字型大小,清代書畫家、政治家。山東省高密縣逄戈庄(原屬諸城)人,祖籍江蘇徐州豐縣。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進士。官至吏部尚書、體仁閣大學士、內閣大學士,為官清廉,有乃父劉統勛之風。劉墉的傳世書法作品以行書為多。清嘉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805年1月)卒於京。謚文清。

個人詩作


題槎河山莊亭壁
十年塵夢冷漁磯,又向灘頭理釣絲。
久客乍歸鷗作伴,短牆半缺水為籬。
月明松影窺窗際,夜靜溪聲到枕時。
獨坐悠然成大覺,挑燈拂壁一題詩。

頌其世家


劉必顯是逄戈庄劉氏考中進士第一人,自此之後逄戈庄劉氏人才輩出,可謂清朝山東第一高門第。高密文友墨水河寫 《頌劉墉世家》——
劉墉故里逄戈庄,
簪纓世家出農鄉。
詩書繼世建偉業,
代有賢達振家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