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業務
服務提供商的縮寫
SP(ServiceProvider)是服務提供商的縮寫,是通過移動通信網和定位技術獲取移動終端(手機)的位置信息(經緯度坐標數據),開展一系列應用服務的新型移動數據業務,它將成為我們將來舒適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隨著網路技術的演進,位置服務的應用也越來越豐富,為用戶提供更有價值的多媒體應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有關規定,增值電信業務包括以下9項:電子郵件;語音信箱;在線信息庫存儲和檢索;電子數據交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增值傳真;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可視電話會議服務。
目前SP業務主要集中在電子郵件、語音信箱、電子數據交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等幾項,而在線信息庫存儲和檢索、可視電話會議服務等業務的發展潛力仍很大。雖然目前條例中沒有專門提及IVR,但隨著IVR業務的發展,這一法規也有可能做相應調整。
信息產業部2004年4月20日對簡訊息服務收費行為進行了明確規範,對那些消費者意見比較大的比如資費不透明、退訂難等情況都做出了相應的規定。這對規範sp市場,推動競爭良性發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另外,2000年以來,國際上的3G呼聲非常高漲,而sp業務的一些高端應用正有賴於3G技術的成熟。信息產業部在分析了國內外的各個形勢之後果斷地提出了對3G的4句話,積極跟蹤、先行實驗、培育市場、支持發展。這也為推動各種SP業務的縱深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專業型SP以簡訊作為主業的公司。從提供的服務品種來看,專業型SP和門戶型SP幾乎完全重合。但從具體的業務來看,專業型SP的優勢在於需要不斷創新的技術性、創意性服務。
SP業務准入條件,即辦理SP證需要達到的條件
1、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4、相關的從業人員應持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5、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技術及市場拓展方案。
6、公司有良好的信譽,近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