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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氮染料

偶氮染料

偶氮染料(azo dyes,偶氮基兩端連接芳基的一類有機化合物)是紡織品服裝在印染工藝中應用最廣泛的一類合成染料,用於多種天然和合成纖維的染色和印花,也用於油漆、塑料、橡膠等的著色。在特殊條件下,它能分解產生20多種致癌芳香胺,經過活化作用改變人體的DNA結構引起徠病變和誘發癌症。偶氮染料在應用上具有因合成工藝簡單、成本低廉、染色性能突出等優點。

起源


1859年J,P.格里斯發現了第一個重氮化合物並製備了第一個偶氮染料----苯胺黃。偶氮染料包括酸性、鹼性、直接、媒染、冰染 分散、活性染料。以及有機顏料等。按分子中所含偶氮基數目可分為單偶氮、雙偶氮、三偶氮和多偶氮染料:單偶氮染料:Ar-N=N-Ar-OH(NH2) 雙偶氮染料:Ar1-N=N-Ar2-N=N-Ar3 三偶氮染料:Ar1-N=N-Ar2-N=N-Ar3-N=N-Ar4 式中Ar為芳基。隨著偶氮基數徠目的增加,染料的顏色加深。
偶氮是染料中形成基礎顏色的物質,如果擯棄了偶氮結構,那麼大部分染料基礎顏色將無法生成。有少數偶氮結構的染料品種在化學反應分解中可能產生以下二十四種致癌芳香胺物質,屬於歐盟禁用的。這些禁用的偶氮染料品種佔全部偶氮染料底5%左右,而且並非所有的偶氮結構的染料都被禁用。

禁用品種


並非所有偶氮染料都受禁止,受禁的只是經還原會釋出法例指定的24種芳香胺類的偶氮染料,約有130種。這些受禁偶氮染料染色的服裝或其他消費品與人體皮膚長期接觸后,會與代謝過程中釋放的成分混合併產生還原反應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這種化合物會被人體吸收,經過一系列活化作用使人體細胞的DNA發生結構與功能的變化,成為人體病變的誘因。
有鑒與此,1994年德國政府正式在"食品及日用消費品"法規中,禁止使用某些偶氮染料於長期與皮膚接觸的消費品,並於96年4月實行之後,荷蘭政府也於96年8月制定了類似的法例,法國和澳大利亞正草擬同類的法例,我國國家質檢總局亦於2002年擬草了"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要求"的國家標準。
自1994年7月15日德國政府頒布禁用部分染料法令以來,世界各國的染料界都在致力于禁用染料替代品的研究。隨著各國對環境和生態保護要求的不斷提高,禁用染料的範圍不斷擴大。歐盟近期已連續發布禁用偶氮染料法規,一旦禁令生效,對我國這樣一個紡織品和服裝出口大國的影響不言而喻。面對咄咄逼人的"綠色壁壘",國內染料行業加緊替代產品的技術開發已刻不容緩。
2002年9月11日歐盟委員會發出第六十一號令,禁止使用在還原條件下分解會產生22種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並規定2003年9月11日之後,在歐盟15個成員國市場上銷售的歐盟自產或從第三國進口的有關產品中,所含會分解產生22種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含量不得超過30×10-6的限量。2003年1月6日,歐盟委員會進一步發出2003年第三號令,規定在歐盟的紡織品、服裝和皮革製品市場上禁止使用和銷售含鉻偶氮染料,並將於2004年6月30日生效。
24種致癌芳香胺
1. 4-氨基聯苯、 2. 聯苯胺、 3. 4-氯-2-甲基苯胺、 4. 2-萘胺、 5. 4-氨基-3,2′-二甲基偶氮苯、 6. 2-氨基-4-硝基甲苯、 7. 2,4-二氫基苯甲醚、 8. 4-氯苯胺、 9. 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0. 3,3′-二氯聯苯胺、 11. 3,3′-二甲氧基聯苯胺、 12. 3,3′-二甲基聯苯胺、 13.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4. 2-甲氧基-5-甲基苯胺、 15. 4,4′-亞甲基-二(2-氯苯胺)、 16. 4,4′-二氨基二苯醚、 17.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18. 2-甲基苯胺、 19. 2,4-二氫基甲苯、 20. 2,4,5-三甲基苯胺、 21. 2-甲氧基苯胺、 22. 4-氨基偶氮苯、 23. 2,4-二甲基苯胺、 24. 2,6-二甲基苯胺。

範圍


紡織品類
1 服裝、被褥、毛巾、假髮、假眉毛、帽子、尿布以及其他的清潔衛生用品、睡袋
2: 鞋、手套、手錶帶、手提袋、各種錢包、公文包、椅子套
3 紡織或皮革玩具、帶有紡織或皮革服裝的玩具、合成染料有機化合物染料
4:消費者最終使用的織物和紗線.
5:裝飾用織物類。
偶氮染料
偶氮染料
蘇丹紅是一類合成型偶氮染料,其品種主要包括蘇丹紅1號、蘇丹紅2號、蘇丹紅3號和蘇丹紅4號,
主要用於溶劑、油、蠟、汽油增色以及鞋和地板等的增光。

標準


歐盟在其官方公布了有關有害偶氮染料測試方法的3項歐洲標準。這些標準是實施歐盟2002/61/EC號指令的配套文件
分別是:
1:CENISO/TS17234:2003皮革——化學測試——檢驗染色皮革是否含有某類偶氮染料
2:EN14362-1:2003紡織品——檢驗偶氮染料釋放出的芳族胺——第一部分:在無須提取的情況下測試產品是否含有某類的偶氮染料
3: EN14362-2: 2003紡織品——檢驗由偶氮染料釋出的芳族胺——第二部分:提取纖維以測試產品是否含有某類偶氮染料.

檢測


偶氮染料的檢測
偶氮染料的檢測
偶氮是國際環保要求的必檢項目之一,檢驗方法有以下三種:薄層色譜法(TLC),氣相色譜及質譜聯用法(GC-MSD)及高效液相色譜法(HPLC)。標準規定被檢產品中不得含有禁用的偶氮染料中間體,若檢出其中一種即為不合格產品,其限量為30ppm。
就21世紀初國內禁用偶氮染料檢測情況來看,禁用偶氮染料檢測的前處理方法均採用GB/T17592—2006《紡織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測定》中所述的操作進行,該方法前處理採用硅藻土提取柱進行萃取,所需時間較長,成本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