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安科技

前身為深圳市錦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億安科技前身為深圳市錦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它於1992年5月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1年1月10日,鑒於億安科技股票出現的種種異常行為,中國證監會宣布查處涉嫌操縱億安科技股價案,對持有億安科技股票的主要賬戶進行重點監控。

發展歷程


“億安科技”股票從1999年10月25日到2000年2月17日,在短短的70個交易日中,股價由26元左右不停歇地上漲,到2000年2月15日,“億安科技”股價突破百元大關,成為自滬深股票實施拆細后首隻市價超過百元的股票,引起了市場的極大震動。

社會事件


1992年5月7日,億安科技的前身深圳市錦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深錦興A”)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1999年3月2日,廣東億安科技發展控股有限公司與深圳市商貿投資控股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合同>,股權轉讓完成後該公司成為深錦興A第一大股東。
1999年8月18日,公司全稱由“深圳市錦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廣東億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變更為“億安科技”。
億安科技股票從1999年10月25日起,在70個交易日中,股價從26元左右不停歇地上漲,並突破百元大關,成為自滬深股票實施拆細后首隻市價超過百元的股票。
2001年4月23日,中國證監會對億安科技股價操縱案作出處罰:長時間聯手操縱億安科技股價的欣盛、中百、百源和金易等4家公司因違反《證券法》規定,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4.49億元、罰款4.49億元的處罰。
2005年5月13日,公司更名為“廣東寶利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違規操作

億安科技
億安科技
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作出決定,對聯手違規操作“億安科技”股票的廣東欣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東中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東百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和廣東金易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作出重罰,罰沒款近9億元。同時,中國證監會還詳細披露了“億安科技”股票操縱事件的前前後後。
就中國證監會披露的內幕來看,“億安科技”股票的飆升純屬莊家操縱行為。廣東的這四家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資金,利用627個個人股票帳戶及3個法人股票帳戶,大量買入“深錦興”股票。持倉量從1998年10月5日的53萬股,占流通股的1.52%,到1999年1月12日最高時的3001萬股,占流通股的85%。同時,還通過其控制的不同股票帳戶,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
這些行為正好與“億安科技”股票價格的飆升啟動相吻合。這四家公司通過它們控制的股票帳戶進行幾乎沒有成本的對敲買賣,來影響證券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聯手操縱“億安科技”的股票價格,大肆牟利。截至2000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通過控制股票帳戶共實現盈利4.49億元,股票餘額77萬股。
“億安科技”股票暴跌始自2000年1月中旬。鑒於“億安科技”股票出現的種種異常行為,中國證監會在2001年1月10日宣布,證監會正在查處涉嫌操縱“億安科技”股票案,已對持有億安科技股票的主要賬戶進行重點監控。受此消息影響,當天,億安科技股票以42.66元跌停開盤,全天均封死在跌停板上,且成交極度萎縮。“億安科技”股票在此後接連跌停。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
(一)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第七十四條規定:“在證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
就中國證監會公布的事實來看,這四家公司進行違法操作行為確鑿無疑。炒作“億安科技”的這四家公司明目張膽地違反了<公司法>和<證券法>,肆無忌憚地操縱其股票價格,謀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