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明華

廣告經紀人

向明華,是位廣告經紀人。

所涉事件


向明華曾訴王菲在代言兩個品牌后不付其居間費及賠償金335萬元,該案將於近日開庭審理。此次,向明華又將倪萍訴至海淀法院,要求倪萍停止侵犯其名譽權。其訴稱,2010年5月,倪萍拖欠其居間費,其曾將倪萍訴至西城法院。“倪萍被訴后,曾先後向多家媒體說我是一個騙子,兩個月來我天天打電話找她要錢,差點逼得她報警”,向明華稱。
向明華稱,其於2012年3月下旬在網上搜到了大量倪萍罵自己是騙子的言論,並已委託公證處將部分信息予以公證。向明華稱,倪萍與其因居間費曾多次溝通,這種情況下還罵自己是騙子,且經網路大量轉載,故訴倪萍賠償名譽權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22萬餘元並道歉。
倪萍通過電話向京華時報記者表示,她了解此事,向明華一直找其麻煩多年,既然該事已訴至法院,她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判決。至於4月24日的開庭,她會委託律師出庭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