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劃

區劃

行政區劃是國家為便於行政管理而分級劃分的區域。因此,行政區劃亦稱行政區域。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行政區劃根據國家建設需要先後作過多次調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省級以下行政區劃變化很大:按“整縣改市”、“以鄉建鎮”模式設置大批市、鎮;部分地區與市合併,全面試行市領導縣體制;人民公社在政社分開后恢復為鄉、民族鄉;撤(縣轄)區並鄉建鎮;恢復和新設民族自治地方。

區劃目的


區劃(英文: Division),即 區域劃分。以初級劃分原則,於化學等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的條件下,力求實現地球空間的相對平等;以高級劃分原則,於化學等科學技術極度發達的條件下,力求實現地球空間的絕對平等。

區劃單位


國家區劃
國家區劃
一戶家庭 的面積(含院)不得大於1024平米。院的面積一般佔四分之三,一般不大於768平米;家的面積一般佔四分之一,一般不大於256平米。當然,院與家的面積比例是隨意的,只要家(含空中)不大於1024平米,沒有院的情形也是有的。一戶家庭的高度不得高於8米。
隣徑寬度不得小於7.5米、大於8.5米,其中排水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0.5米;里徑寬度不得小於15.5米、大於16.5米,其中人行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1米、排水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0.5米;鄼徑、鄙徑(、亭徑)寬度不得小於31.5米、大於32.5米,其中人行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1米、排水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0.5米、板車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1米、停靠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0.5米;郷徑、県徑、郡徑(、州徑、府徑)寬度不得小於63.5米、大於64.5米,其中人行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1米、排水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0.5米、板車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1米、停靠道居徑兩側,每側寬度0.5米、鐵軌道居徑中心,寬度6米。
周秦統一區畫単位
単位進法面積(平方公里)単位進法面積(平方公里)単位進法面積(平方公里)
N/A20.00097716里2416郷21,6384
16家20.01562516鄼26416県226,2144
16隣20.2516鄙2102416郡2419,4304
漢晉統一區畫単位
単位進法面積(平方公里)単位進法面積(平方公里)単位進法面積(平方公里)
N/A20.00097708鄼2408県21,6384
08家20.00781308鄙23208郡213,1072
08隣20.062508亭225608州2104,8576
08里20.508郷2204808府2838,8608

基本釋義


[divide into sections;division into districts]∶區別劃分
行政區劃
[plan]∶亦作區畫。謀划;籌劃
怎麼區劃,可以兩全?--《禪真后史》
1.
[divide into sections;division into districts]∶區別劃分
行政區劃
2.
[plan]∶亦作區畫。謀划;籌劃
怎麼區劃,可以兩全?--《禪真后史》

詳細解釋


見“區畫”。
1.
見“區畫”。

網路解釋


block in
zoning
regionalization
1.
block in
2.
zoning
3.
regionalization

關聯項目


• 行政區劃
• 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