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設的通知

公告宣言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設的通知》是針對當前文娛領域出現的違法違規、失德失范的現象,為了進一步加強文藝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設,樹立文藝新風,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有關事項發布的通知。

2021年8月,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設的通知》。

通知全文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部直屬單位:
針對當前文娛領域出現的違法違規、失德失范現象,為進一步加強文藝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設,樹立文藝新風,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加強學習教育
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藝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精神。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刻認識文藝事業是黨和人民的重要事業,文藝戰線是黨和人民的重要戰線。要組織廣大文藝工作者通過專題理論學習、集中研討交流、分享心得體會等多種形式,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藝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的豐富內涵和精神實質,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論述精神上來。要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自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講品味、講格調、講責任,不斷提高思想品德修養、職業道德素養和人文藝術涵養,爭做德藝雙馨的文藝工作者。
學習法律法規,提高法律意識。要結合實際工作開展法律教育,特別是憲法和民法典、著作權法、稅法等重點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宣傳,重點教育引導具有社會影響力的演藝人員強化法律意識、提高是非辨別能力,確保文藝工作者知法、懂法、守法。組織學習文化和旅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強化文藝工作者的信用意識。
學習規章制度,築牢思想防線。要組織學習相關部委關於治理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文件精神,以及《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試行)》等行業規範,教育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不碰“紅線”,不觸“底線”,提升職業操守。
加強示範引領
創作推廣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優秀文藝作品。要教育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牢記創作是中心任務、作品是立身之本,努力創作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的優秀作品,進一步發揮文藝精品在反映時代精神、陶冶高尚情操、樹立昂揚正氣特別是塑造青少年正確價值觀方面的獨特作用,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作出貢獻。
積極選樹德藝雙馨的優秀文藝工作者。要建立健全優秀文藝工作者的遴選推介機制,在選派參加重大活動以及選拔優秀人才等方面予以傾斜,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堅守崇高藝術理想,主動追求真才學、好德行、高品位,爭做有信仰、有情懷、有擔當的人。
加強規範管理
規範演職人員的商業行為。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規範、從嚴管理演職人員商業活動,特別是要從嚴審批公職演職人員在所屬單位外開展個人商業活動。
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要加強重大題材創作管理,守好陣地、把好方向。做好文化和旅遊領域重大活動參與人員的審核工作,決不為違法違規、失德失范人員提供舞台和平台。
加強監督監測。要強化約束機制,加強違法違規、失德失范行為的風險監測研判,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對於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和問題,要果斷採取應急性管控措施。
四、加強道德建設
提升人格修為,增強社會責任感。要教育引導文藝工作者弘揚社會公德、遵守職業道德、傳承家庭美德、錘鍊個人品德,處理好義利關係,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認真嚴肅考慮個人的社會影響和作品的社會效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強化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奉獻意識。
建立健全道德評議機制。要把道德評議納入考核體系,將評議結果與業務考核、職稱評審、職級晉陞等掛鉤,時刻督促提醒文藝工作者敬畏紀律規矩、嚴守道德底線,做到德藝兼修。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