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信訪局

蘇州市信訪局

蘇州市信訪局是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3號)和《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9〕56號),設立蘇州市信訪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2019年1月,蘇州市政府信訪局與蘇州市委信訪局合署辦公,一套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現任領導


局長:謝罡

歷任領導


局長:江皓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信訪局設7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信息處)
負責文電收發、印鑒管理、機要通信、安全保衛、檔案管理、保密、文秘、機構編製、組織人事、會務後勤、財務資產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等工作;綜合協調本單位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本單位區域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本部門電子政務應用系統及安全保障系統的開發、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絡與接待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其他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處(法制處)
綜合分析、反映信訪動態和信訪信息;負責文稿起草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檢查指導全市信訪工作;組織實施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負責信訪幹部培訓、信訪宣傳、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匯總上報全市信訪統計報表。
(三)辦信處
負責辦理市人民群眾採用書信、電子郵件、網上、傳真等形式來信和港、澳、台同胞及外藉人士的來信工作;受理(辦理)中央及國家機關、省委、省政府機關和省、市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處理網上市長信箱;及時篩選重要來信,報送領導閱批;交辦、轉辦、自辦信訪老戶和重要來信問題;組織或參與跨地區、跨部門信訪事項的協調會辦工作;負責對全市辦信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負責人民來信的統計、分析,定期通報來信情況。
(四)人民來訪接待處
負責接待上訪群眾及外藉人士;接受群眾政策、法律諮詢;及時了解、匯總和上報各地集體上訪的動態;做好集體上訪的疏導工作;協調處理來訪中的疑難問題;負責督辦向縣級市、區及市直部門轉辦、交辦的群眾上訪問題;負責上訪老戶的自辦、會辦工作;負責對來訪中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會同公安部門做好對擾亂社會秩序的上訪人員收容遣送工作;負責駐京駐寧信訪接待工作;做好來訪情況的統計,定期通報赴京、去省、到市上訪情況。
(五)複查複核處
負責中央、省、市領導作出重要批示的信訪事項;負責中央聯席辦、省聯席辦、全國人大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信訪事項複查複核三級終結認定以及重大、疑難、複雜或涉及多個部門需要信訪聽證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全市信訪查辦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負責對無理信訪事項進行終結認定;督查督辦上級部門發函交辦的信訪事項及其他重要信訪事項。
(六)人民建議徵集處
負責收集、篩選、整理人民群眾給市委、市政府的建議,對蘇州經濟社會發展有價值的建議,並及時整理上報市委、市政府;處理人民建議的來電和市政府聯繫群眾電話,受理群眾對政策、法律、法規的來電諮詢;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承辦領導交辦的涉及到重大方針政策的信訪問題的調查研究。
(七)督查督辦處
負責督查督辦各級領導同志對信訪工作批示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督查督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批辦的重要信訪案件;負責對進京上訪事項、非正常上訪事項的交辦和督辦;負責對全市信訪督查督辦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

職責調整


(一)加強駐京、駐寧信訪工作的領導。
(二)負責中央聯席辦、省聯席辦交辦的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協調會辦工作。
(三)負責全國人大轉交的信訪事項辦理。
(四)負責信訪事項複查複核三級終結認定工作。
(五)負責對無理信訪事項進行終結認定以及重大、疑難、複雜或涉及多個部門需要信訪聽證的組織協調工作。

主要職責


(一)承辦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中央聯席辦、省聯席辦及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交辦、轉辦的信訪案件;根據市委、市政府領導意見,向有關部門、下級機關及企事業單位交辦、轉辦有關信訪事項。
(二)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大問題。
(三)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事項;督查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四)檢查、指導、督促各縣級市、區、市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的信訪工作。
(五)為來信、來電、來訪人員提供有關政策諮詢,做好信訪人的思想疏導、矛盾化解工作。
(六)綜合分析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和情況,徵集、篩選和提供信訪信息和建議;對帶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訪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向黨委、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辦法。
(七)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提高信訪工作質量,開展信訪幹部培訓和信訪宣傳工作;加強信訪隊伍的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信訪幹部的政治和業務素質;以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研究和探討信訪工作的規律和理論,指導信訪工作實踐,充分發揮信訪工作的社會效益。
(八)認真處理中央聯席辦、省聯席辦交辦的非正常上訪案件,負責駐京駐寧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
(九)負責信訪事項複查複核三級終結認定,無理信訪事項進行終結認定以及重大、疑難、複雜或涉及多個部門需要信訪聽證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門處理以群眾集體上訪為由進行的遊行、集會、請願等活動。
(十一)按照《信訪條例》規定,對有關信訪幹部和信訪群眾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製


市信訪局機關行政編製為24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製1 名)。後勤服務人員編製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處長(主任)12名,其中正處長(正主任)7名,副處長(副主任)5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宜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