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社區
學習社區
學習社區是由教師和學生組成的小組,小組成員具有明確的目的,並在一定的環境參與到實現該目的的相關活動中。
“學習社區“或”學習共同體“,是指由學習者及其輔助者(包括教師、專家、輔導者、同伴等)共同構成的團體,他們彼此之間經常在學習過程中交流,分享各種學習資源,共同完成學習任務,因而在成員之間形成了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人際關係。
Wilson和Ryder(1998)認為學習社區是由不同個體組成的小組,為了實現他們的學習日程而互相支持。課堂中的學習社區,學習者(包括教師)應遵循一定的學習方式,並形成凝聚力和共同目的。在工作中、家庭和遊戲場所都可以發現學習社區。
Filder(1995)提出學習社區是由同伴組成的小組,成員彼此相聚在一起。為了不斷探索和清晰地描述他們的意識與知識基礎,相互之間彼此尊敬、相互學習和分擔責任。學習社區的過程包括對社區成員的假設或歧見進行探討,並進行實驗或推出冒險性結論,同時對結果進行開放性評價。
Graves(1992)將學習社區定義為“一個固有的協作、凝聚和自我反思的小組實體,小組成員為共同目標而工作,相互之間互相尊敬他們各自的觀點、價值觀和生活方式”。
Francais將學習社區定義為“一個學生小組和至少一名教師,為相同觀點和期望所激勵而參與獲取知識、能力和態度的追求中”。該定義包括三個部分:參與者——學生小組和教師;具有相同的觀點和期望;獲取知識、能力和態度的追求。
Brown和Campione(1990)將學習社區定義為由個體組成的小組互相討論,並參與到為了提高共同知識的知識建構過程中。
從以上這些關於學習社區的定義中可以得出其組成部分:
(1)參與者:學習者、同伴和個體。
(2)意圖或目的:學習日程、探索與描述意識與知識、相同觀點和期望、知識建構。
(3)活動:按照一定的日程互相支持、獲取知識、能力和態度的追求、合作、凝聚力和反思、尊重不同的觀點、價值和生活方式、小組討論。
(4)環境:工作、家庭和表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