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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函
公函
公函,正式的或官方的書信。公函是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間商洽和聯繫工作時使用的一種文體。
公函的使用範圍很徠廣,平行機關或者不相隸屬機關間聯繫工作是可以使用公函,上下級之間的聯繫、詢問、答覆工作時,也可以使用公函。
函通常應根據函詢、函告、函或函復的事項,選擇運用不同的結束語。如“特此函詢”、“請即復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復”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結束語,如屬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樣,使用“此致”、“敬禮”。便函與函雖只有一字之別,但它不是公文文種,而是與“文件格式”相區別的一種文件形式。
平行及不相隸屬的部門間的來往公文(區別於‘便函’)。
例文 通知事宜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羊毛產銷和質量等問題的函
國辦函 [1993] 2號
國家計委、經貿辦、農業部、業部、經貿部、紡織部、技術監督局:
徠為進一步發展我國羊毛生產,搞活羊毛流通,提高羊毛質量,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要切實抓緊抓好草場改造和羊種改良工作。(略)
二、技術監督局要加強羊毛的質量監督和檢驗工作。(略)
三、要儘快組織直接進入國際羊毛拍賣市場。(略)
四、為了促進國內養羊業的發展,支持紡織工業生產和擴大出口創匯。(略)
上述有關政策,請有關部門、各地區特別是羊毛生產區認真研究落實,執行中的問題,由國家計委和經貿辦協調,並督促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蓋章)
199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