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外交
公眾外交
公眾外交是1965年塔夫茨大學弗萊徹法律外交學院設立埃德華·R·默羅(Edward R. Murrow)公眾外交中心時,該學院首次使用了“公眾外交”一詞,用來指美國新聞署在教育文化和提供信息方面所從事的一些非傳統性外交活動。
公眾外交 Public Diplomacy
1965年塔夫茨大學弗萊徹法律外交學院設立埃德華·R·默羅(Edward R. Murrow)公眾外交中心時,該學院首次使用了“公眾外交”一詞,用來指美國新聞署在教育文化和提供信息方面所從事的一些非傳統性外交活動。美國新聞署成立於1953年8月1日,於1999年10月1日並與美國國務院,半個多世紀來,公眾外交一直都是美國對外政策的重要工具。
美國公眾外交與傳統外交的不同在於,公眾外交的主要對象是其他國家的公眾,而不是政府;所採用的方式是公開的,而不是秘密的。英語“public”一詞,既有“公眾”、“民眾”的意思,也有“公開”的含義,而且漢語中“公眾”作定語也帶有“公開”的含義,所以,翻譯為“公眾外交”更貼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