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民
黑龍江延壽殺警越獄案主犯
王大民,男,1979年生人,是黑龍江延壽殺警越獄案主犯。
2徠015年11月13日,王大民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6年6月29日,王大民暴動越獄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王大民的上訴,維持一審判處王大民死刑的刑事裁定。
1979年出生的王大民,是六團鎮和平村莊部屯人。今年39歲的他沒結過婚,母親因癌症去世,父親現在外打工,家中有個年長兩歲的哥哥。目前,王大民的哥哥一家住在此處。來到這個距離延壽縣城20公裡外的屯子,王大民家大門敞開,但屋內沒人。
“王大民從小住在這個屯,本來挺老實,特別能幹活,是個實實在在過日子的孩子。但18歲出去打工后他漸漸學壞,因為偷盜曾四五次入獄,坐了18年的牢。”和平村黨支部書記仇曉光說。
仇曉光介紹,王大民家共有100多畝地,由於需要錢,王大民的父親將地承包給他人,自己外出打工。2012年正月初七,王大民去承包人家要錢時被拒。他雇來四五個人,闖入承包人家中,用刀將其砍傷。當時承包人岳母來串門,因受到驚嚇,第二天在醫院因心臟病發作死亡。
“王大民等人逃跑,一年後他被抓,但其他人還未抓到。因證據不足,王大民被送往看守所關押。”仇曉光說。
徠2016年6月29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受社會廣泛關注的王大民暴動越獄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王大民的上訴,維持原判,並就維持一審判處王大民死刑的刑事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