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論
易論
《易論》共十三篇,先後為論“為君之道”、論“任官之急”、論“為臣之道”、論“治身”與“治家”之道、論“遇於人”之道、論“動而無悔”之道、論“因人”與“應變”之道、論“常”與“變”之道、論“慎禍福”之道、論“招患與免患”之道、論“心一與跡殊”之道、論“卦時”之道、論“以人事明卦象”之道。
目錄
《易論》,北宋李覯撰。李覯(1009-1059),字泰伯,建昌軍南城縣(今屬江西省)人。官太學助教、直講,創辦盱江書院,學者稱盱江先生。《易論》大概為李覯在二十七歲之後的十年中撰著而成的,他宣稱是書“援輔嗣(王弼)之注以解義,蓋急乎天下國家之用”。
李覯主張“聖人作《易》,本以教人”,其作《易論》排斥佛、老之學,否定卜筮之書,堅持以義理解《易》,批評象數易學,旨在“急乎天下國家之用”和“修人事而明王道”,著重闡明了國家人事之道的經世致用之學。他認為五行萬物由陰陽二氣會合而生,並用陰陽二氣來解釋八卦之義。
《易論》未入《四庫全書》經部,隨《盱江集》收入集部。李覯之學以實用為主,重視經世,強調事功,在宋代學術中開創了一條功利主義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