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護
對成品影響減少的行為
正確的施工順序是搞好成品保護的前提。顛倒施工順序,將造成工序的交叉污染防不勝防。組織施工前,應編製詳細的施工計劃,審核其工序的合理性,按經批准后的施工計劃實施。如未合理安排工序,造成成品污染,應追究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各專業應相互合作,加強溝通,如水電管線預埋工作應及時與土建工種取得聯繫,搞好預埋,避免事後開鑿,對結構及防水等造成不利影響。各專業不可避免存在交叉作業,相互影響時,各方應加強協商,採取相應的成品保護措施,將其對成品的影響減少到最小程度。成品保護,不僅僅是局部的事情,是對整個工程的全面要求。
各個專業交叉作業時,為了保證任意專業的施工成品免受其任一專業施工的破壞而採取的整體規劃的措施或方案。
(一)模板的成品保護
1.塔式起重機運料時不得碰撞支設好的柱模及牆模。
2.梁板鋼筋綁紮時注意保護梁底模板,防止移位;鋼筋綁紮時不得划傷木模多層板覆膜面,以免影響混凝土表面光潔效果。
3.頂板模板支設完畢后,注意其上堆料不得過重以防模板變形甚而壓塌模板。
4.水電做管須穿過模板時,模板上打孔必須使用遵紀守法鑽或開孔器,不得使用攢子。
5.模板的支撐件其他工種不得隨意拆除。模板拆除后要及時清理、修理板面,邊緣破損的模板及時裁方,刷好封邊漆,以增加模板的周轉次數。木模板的龍骨使用豎向木方支撐,避免鋸木方,造成木材的浪費。所有預留孔洞,埋件均應在支模前做好預埋,嚴禁事後剔鑿。大模板拆模及時擦油清理,保證板面平整潔凈,不得粘連混凝土。
(二)鋼筋的成品保護
1.頂板鋼筋綁軋完畢后,要避免在上面堆積重物,並且不得隨意上人,如果因為施工操作及運送材料必須上人,須採取一定措施,如增設馬凳、鋪腳手板等。
3.注意防止鋼筋的污染,並做好鋼筋的除銹、防鏽工作。
4.直螺紋戴好保護套,防止撞傷螺紋。
5.牆柱鋼筋綁紮完成後不得上人蹬踏。
6.鋼筋的原材加工預製好的成品料做好標識,要用100mm×100mm的木方墊起,做好防潮工作。雨期施工時鋼筋堆放地要做好排水措施和必要的苫蓋。
(三)混凝土的成品保護
1.由於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較低,須特別注意塔式起重機運料及人工運料的過程中不得碰撞混凝土牆、柱,以免影響混凝土的觀感。
2.頂板混凝土不具備一定強度(跨度大於8m,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100%才可拆模;小於8m,混凝土達到75%以上才可拆模。目測硬物無深划痕)時不得上人及堆料。
3.施工過程中必要的剔鑿必須待混凝土基本達到設計強度(硬物無深划痕)時方可進行。
4.所有牆、柱、較大孔洞口、樓梯踏步,在拆模后及時用廢舊的多層板條做好角部包封,防止撞傷混凝土陽角。
5.后澆帶、孔洞口在清理處理好后及時封蓋。避免因混凝土養護用水泡導致鋼筋鏽蝕。
7.現場混凝土牆面、柱面不得隨意塗畫,做好成品的清潔。
(四)水電預埋(留)管線、孔洞的成品保護
技術及工長等有關管理人員,必須了解水電管線埋設情況,並與水電隊技術人員配合,加強施工中對水電管線的預留和保護,盡量避免破壞其管線、孔洞。
(五)防水
1.防水層做好施工后水泥砂漿層的保護,防止鋼筋、木料撞破防水層。
2.防水預留邊角要用塑料布隔離,用水泥砂漿將防水層邊角保護抹嚴,並隨時檢查,發現有保護層破損的及時修補。
3.防水材料進場后及時存入庫房立放,防止防水材料損壞。
(六)測量放線
1.定位標準樁和水準基點周圍應做保護及明顯標誌,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因現場施工需要,必須破壞控制樁時,應提前向技術質量部提出申請。
3.本工程主要軸線由項目部進行測放,在交由施工隊組前應進行校核,並辦交接手續。
1.1幕牆、窗框四周嵌防水密封膠時,操作應仔細,不得污染幕牆、窗框。
1.2拆搭腳手架、跳板其材料對鋁框要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否則不許在門窗框上拖拽,安裝管線、設備應防止撞壞幕牆。
1.3不許在幕牆、窗框上撞擊,釘釘或刻畫,幕牆、窗玻璃安裝后應立即貼上“小心玻璃”的標識。
(二)電訊通訊成品保護
(三)木門成品保護
3.1木門窗、框及貼臉線和筒子板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將材料放置在通風良好,防雨防潮的地方,並設專人管理。
3.2油漆和膠等一些易燃材料必須放置在遠離火種和易燃產品處,並設專用房間加以保管。
3.3產品在油漆和安裝后,將產品用塑料布將油漆好的產品全部遮蓋起來,以免其他雜質對本產品的污染。
3.4施工中做好對工人的技術交底嚴禁撞擊門框窗及貼臉。
(四)地面、牆面成品保護
4.1地面抹好后,進行洒水養護的一周內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操作。
4.2運輸通道處的地面,養護完畢后應鋪設專門的保護層保護地面。
4.3做好的地面,不允許有污染物落灑在地面,如:機油、油漆、油污、膠或粘結劑,更不能在水泥地面上拌和砂漿。
4.4其他工種的操作工具如高凳、梯子及小車腿等用膠皮包好,以防磕碰施工好的地面。
4.5在水泥地面上堆放金屬或其他重物時,應墊木板以免划傷地面。
4.6做好的地磚五天後方能上人。
4.7新鋪的花崗岩地面房間應進行臨時封閉,操作人員和檢查人員進入房間踩踏時,一定要穿軟底鞋,並應輕踏在一塊板上。
4.8花崗岩地面完工後,房間應封閉,粘貼完在水泥砂漿或其他粘結劑達到強度后,其他工種插入作業時,應在表面加覆蓋保護措施。
4.10瓷磚貼完后應加強保護和養護,牆角和門窗處應加木板防護以防碰撞。
4.11牆面貼好后,嚴禁在牆上或附近剔鑿,防止破壞瓷磚與牆面的粘結。
4.12瓷磚貼好后,應進行養護,嚴禁用色筆在牆面上亂畫或用硬質物品敲擊。
4.13其他工種在插入施工時,任何人不得而知污染和損壞瓷磚,特別是瓷磚的陽角,不得有金屬物體和其他材料堆積在屋面瓷磚上。
4.14刮白塗料牆面不得受雨淋、水泡,其他工種施工時不得碰撞陽角和牆面。
4.15嚴禁有一切污染物污染塗料牆面,嚴禁在刮白的塗料牆面上亂寫亂畫。
(五)水電成品保護
5.1管道保溫、燈具、面板、風口應防止受污染,閥門不得隨意開啟。
5.2導線、母線鋼管防丟失。
5.3設備應防止受到損壞、受潮。
(六)消防、人防設備成品保護
解決。
6.2消防聯動、報警線纜敷設完成後都應有一定的余量,非消防專業人員不得擅自剪短、抽走,挪作他用。
6.3消防噴淋頭上好后,禁止用明火燒,禁止用重物敲擊,禁止隨意挪動噴頭。
6.5消防中控室自移交消防專業施工隊之日起禁止其他人員入內,如必須進入時應有審批手續方可進入。
(七)通風空調專業成品保護
7.2不允許將超限風管擠壓變形,不允許隨意破壞風管。
7.3不允許隨便拆除或破壞支架、橫擔。
(八)、吊頂成品保護
8.1吊頂所需材料,如板材、龍骨等,不可在其上面坐,踩、行走、休息和堆放其他物品。
8.3在我方吊頂作業安裝封面板前,其他項目應將各自該乾的活幹完,封完面板后,不可再揭開施工,如因為設計更改等原因確需施工,由此造成材料損壞、損耗、返修人員工資由其負責。
(九)石材成品保護
9.1整個立面的板材安裝完畢后,及時清理石材表面污染,避免腐蝕性咬傷。
9.2易於污染或磨損石材的木材或其他膠結材料嚴禁與石材表面接觸。
9.3對於不合格的石材更換工作完成後,要立即清洗乾淨。
9.4對於易破壞的陽角部位,用膠合板加以臨時保護。
9.5牆面石材安裝完畢后,及時清理板材表面污染。
9.6對於門窗洞口,施工通道易破損的陽角部位,用膠合板加以臨時保護。
9.7石材地面派專人養護,養護期內(不少於一周)嚴禁在其上面行走、施工。
9.8進入施工現場的小推車,車腿、車把要包裹好,避免碰壞地面石材。
9.9所有的非專業人員不得挪用、搬運石材。
室內整體面層施工后,養護時間不得少於7天;抗壓強度應達到5MPA后,方可上人行走;抗壓強度應達到設計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鋪設水泥混凝土板塊、水磨石板塊、水泥花磚、陶瓷錦磚、陶瓷地磚、缸磚、料石、大理石和花崗石面層等的結合層和填縫的水泥砂漿,在面層鋪設后,表面應覆蓋、濕潤,起養護時間不應少於7天;當板塊面層的水泥砂漿結合層的抗壓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方可使用。
1.合理安排施工順序 主要根據工程實際,合理安排不同工序間施工先後順序,防止后道工序影響或損壞前道工序。例如:先做頂棚裝修,后做地面,避免頂棚裝修對地面的影響.
2.根據產品特點,可分別對成品和半成品採取護,包,蓋,封等具體措施.
⑴包就是進行包裹,將被保護物包裹起來,防止損傷或污染。例如,對鑲面大理石可用立板包裹捆紮保護;鋁合金門窗可用布包紮保護
⑵護就是提前防護.
⑶蓋就是表面覆蓋。用表面覆蓋的方法防止堵塞或損傷,例如對地漏,排水管落水口等安裝就位后加以覆蓋,以防止異物落入而被堵塞
⑷封就是局部封閉。以防止人員或其他物體損壞所建設成品.
3.加強成品保護責任制度,加強對成品保護的工作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