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國土資源局

莆田市國土資源局

徠莆田市國土資源局,是市政府機構改革中新組建的單位之一,在原市土地管理局、市地質礦產局、市規劃局測繪管理職能基礎上合併組建而成。

機構概況


莆田市國土資源局於2002年5月成立,下轄7個縣(區、管委會)國土資源局(分局、工作組),局機關內設有11個行政科室、下設12個事業單位,管轄56個鄉鎮國土資源所,全系統現有一千多名幹部職工。
辦公地點:莆田市荔城中大道市政府機關大院4號樓、城廂筱塘北街51號。

機構榮譽


經過全體幹部職工共同努力,莆田市國土資源局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先後榮獲“全國國土資源系統信訪工作先進單位”、“全省非農業建設用地清查工作先進集體”、“創建省級衛生城市先進單位”、“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先進集體”、“全省國土資源系統民主評議行風組織工作先進單位”、“莆田市新村建設共建先進單位”、“莆田市掛鉤幫扶薄弱學校先進單位”、“莆田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先進單位”、“莆田市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先進單位”、“莆田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為我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文件起草、重要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督辦、新聞宣傳、檔案、保密、保衛、接待、後勤服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法規監察科(掛“行政複議辦公室”牌子)
監督檢查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擬定國土資源執法監督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組織查處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和信訪件;監督檢查下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嚴格履行國土資源管理職責的情況;負責市政府特邀土地監督員聯絡工作;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政策研究,起草國土資源管理政策和論證工作;審查、協調、修改有關部門和本局各科室提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規範性文件;負責國土資源法制宣傳、行政複議和信訪工作。
(三)地籍耕保科
負責全市城鄉地籍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統計、登記、發證、權屬變更和土地動態監測管理工作;負責中央、省在莆機構和市屬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等單位的土地權屬確認、登記發證審核工作;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負責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擬定並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方案;組織耕地後備資源開發,負責審查耕地佔補平衡方案,組織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驗收,提出開發整理資金撥補意見;辦理需省、市政府批准的國有荒山、荒地開發的立項審查、報批工作。
(四)財務科
編製年度財務用款計劃,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國土資源有關規費徵收、使用、管理;對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與審計;對礦產資源補償費和國土資源管理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專項稅費進行監督管理。
(五)規劃與農用轉用科
徠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製全市國土資源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協調、組織編製基本農田保護、耕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等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地方各級國土資源利用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參與城市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的審核;負責國土資源系統科技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全市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工作;承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批准的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徵用的審查、匯總、報批工作;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工作;組織新增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協調大中型建設項目征地事宜;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跟蹤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情況。
(六)土地利用管理科
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出資、轉讓、抵押和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管理;貫徹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負責農用地分等定級工作和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土地市場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地價評估工作的管理,定期組織編製全市城鎮國有土地的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經有權機關批准后對外公布,負責市屬以上國有土地資產的確認處置和開發區轉讓許可證的管理工作。
(七)礦產開發管理科
負責採礦證審批登記發證;調處重大採礦爭議、糾紛;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
(八)地質環境科
組織編製和實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與塌陷等地質災害防治及地質遺跡保護規劃;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負責組織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準、規格、規範;組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礦產資源形勢分析,研究擬定礦產資源政策意見。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規範;編製全市地質勘查規劃、計劃;監督管理地質勘查專項資金;依法進行地質勘查監督管理,調處探礦權屬爭議、糾紛;負責省廳委託範圍內的勘查審批登記發證。
(九)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組織直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編製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協管下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領導的具體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統外事工作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政治教育工作。
(十)測繪與信息科
負責全市區域的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測繪年度計劃和年終統計的管理;組織協調地籍測繪工作,並管理地籍測繪作業單位的資格認證和質量監督;對全市測繪成果、檔案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建立全市國土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變更、發布等工作。
(十一)監察室
監督檢查駐在單位、聯繫單位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決定。負責對駐在單位、聯繫單位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檢查工作。
協助駐在單位、聯繫單位及所屬系統黨組(黨委)、行政領導班子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駐在單位及所屬系統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控告、檢舉;受理管轄範圍內的黨員和行政監察室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對駐在單位、聯繫單位及所屬系統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進行監督。完成市紀委、監察局和駐在單位黨組(黨委)、行政領導班子委託、交辦的與職責相關的其它任務。

地理位置


地址:荔城中大道2169號市政府機關大院4號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