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生產率
反映土地生產能力的指標
土地生產率是反映土地生產能力的指標。一般用一定時期內 (多為一年) 的單位土地面積出產的產品數量或產值表示。制約土地生產率高低的因素主要有:(1) 自然條件,如土壤、地形、地勢、氣候等;(2) 物質、能量的投入量;(3) 科學技術水平及經營管理水平。
某一地區某種土地生產率的高低,取決於土地本身的特點(如地形、土壤、土壤母質等)、土地所處的自然環境條件(如氣候、溫度、熱量、降水、植被等)和社會經濟條件(如人口素質、交通運輸、經濟發展狀況、科學技術水平等),受光、熱、水、土、氣等自然因素和土地集約化(包括勞動力、資金、技術)水平,耕作、輪作制度,施肥、灌溉制度,土地利用方式,經營管理水平等社會技術經濟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在相同的自然條件下,土地的生產率主要取決物質的投入、科學技術和經營管理水平。
評價土地生產率的指標主要有:①以實物量表示的指標:a.農作物畝產量=農作物總產量÷農作物播種面積(或收穫面積);b.草地(牧場)畝均畜產品產量(載畜量)=畜產品總產量(飼養牲畜總頭數)÷草地(牧場)面積;c.每畝養殖面積水產品產量=水產品養殖產量÷養殖面積。②以貨幣量表示的指標:a.每畝耕地面積種植業產值=種植業總產值(增加值)÷耕地面積;b.每畝土地面積農林牧漁業產值=農林牧漁業總產值(增加值)÷土地面積;c.每畝土地面積農村社會總產值(農村經濟總收入)=農村社會總產值(農村經濟總收入)÷土地面積。以貨幣量表示的土地生產率指標,除受生產結構和各部門產品的經濟價值不同的影響外,還受不同時期農產品價格變動的影響。
當前提高土地生產率的主要途徑是:①根據土地的適宜性(如宜農、宜林、宜牧等),因地制宜地確定土地合理利用方向,充分發揮不同土地類型的優勢,做到地盡其利;②不斷採用先進科學技術、優良品種、科學管理方法,增加單位土地面積上的人力、財力、物力的投入量,實現土地持續增產和穩產高產。
土地生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