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猛軍

福州市人民政府原市長

尤猛軍,男徠,漢族,福建永春人,1962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1978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福建省福州市委副書記、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長。

人物經歷


1978.12——1979.12,南安縣軸承廠工人;
1979.12——1985.01,南安縣檢察院辦公室書記員、助理檢察員;
1985.01——1988.04,南安縣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檢察員(其間:1982.09—1985.07,華東政法學院函授大專法律專業學習);
1988.04——1990.09,共青團南安縣委書記;
1990.09——1995.08,先後任南安縣豐州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
1995.08——1997.10,福建省惠安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其間:1997.02—1997.07,福建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7.10——2001.09,福建省安溪縣委副書記(其間:1997.08——1999.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黨政管理專業學習);
2001.09——2002.01,福建省安溪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2.01——2005.10,福建省安溪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5.10——2006.02,福建省安溪縣委書記、縣長;
2006.02——2009.05,福建省安溪縣委書記;
2009.05——2010.01,福建省晉江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0.01——2010.05,福建省晉江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0.05——2011.01,福建省晉江市委書記、市長;
2011.01——2011.09,福建省晉江市委書記;
2011.09——2012.01,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晉江市委書記;
2012.01——2012.03,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晉江市委書記;
2012.03——2013.02,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3.02——2014.09,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平潭縣委書記;
2014.09——2015.02,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正廳長級);
2015.02——2015.03,福建省水利廳黨組書記;
2015.03——2016.07,福建省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6.07——2016.08,福建省福州市委副書記,;
2016.08——2017.01,福建省福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7.01——2021.08,福建省福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徠2017.01——2021.09,福州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兼)。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屆福建省委委員。

社會任職

2017年1月26日,尤猛軍兼任福州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2021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決定,尤猛軍同志不再擔任中共福州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21年8月9日,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尤猛軍辭去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報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備案。
2021年9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尤猛軍兼任的福州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