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協議

新舊合伙人簽訂明確權利的協議

入伙協議是指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簽訂的用以明確各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入伙協議的簽訂則必須發生在成立之後。

作用和意義


合夥關係的發展對資本的流通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合伙人的變更日益頻繁,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之間如何簽訂一份清楚、能夠避免糾紛的入伙協議對於保障資本的有效運行有著良好效用。

寫明相關信息


入伙協議中的合伙人包括新入伙人和原合伙人,合伙人的信息填寫有助於合伙人之間了解各方的主體資格。合夥協議中應當寫明①名稱(其背後須註明新入伙人、原合伙人)、②法定代表人、③職務、④營業執照號碼、⑤地址,注意保留對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明確時間


這裡的時間包括①入伙時間,新入伙人入伙日期的確立關乎其作為合伙人權利義務的行使和履行。②繳納出資時間,而出資是新合伙人取得合伙人資格的必備條件,所以我們應當在入伙協議中明確新合伙人繳納出資的具體日期,以保障合夥組織的正常運轉。注意我們可以在入伙協議中寫明未及時繳納出資的,該協議簽訂相應順延。

確立財務分配


合伙人可以在入伙協議中協商確立新合伙人對其入伙之前,原合伙人之間簽訂的《合夥協議》的債權、債務及應繳稅款以及其他事項由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共同承擔。注意該條款的明確對於日後解決糾紛爭議起著重大作用。
而合夥組織盈餘的分配比例有合伙人之間協商確立,須精確具體。

寫明許可權


新合伙人在合夥組織中的許可權,如是否為合夥項目的負責人、是否有權按照其入伙前原合伙人之間簽訂的《合夥合同》中的約定在合夥項目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都需寫明。

爭議解決辦法


入伙協議中可以寫明發生爭議時,可向入伙協議簽訂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所以注意在合夥協議中寫明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