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補償計劃
金融服務補償計劃
FSCS---Financial Services Compensation Scheme,即金融服務補償計劃。根據2000年的《金融市場與服務法案》,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SA)在2001年建立了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其中規定:任何英國公司一旦被擔任執行金融監管活動的金融服務管理局(FSA)批准在英國運營時,該公司則自動成為金融服務補償計劃有限公司(FSCS)的成員。
英國的投資和存款保護制度最早是根據1979年銀行法建立的存款保護計劃。英國現行的存款保險計劃是由英國金融機構監管機構金融服務局(FSA)於2001年根據2000年金融市場與服務法案(FSMA 2000)建立的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中的一個子計劃。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將原有的存款保護計劃與1986年建築協會法建立的建築業協會投資者保護計劃(IPS)、1986年金融服務法建立的投資者補償計劃(ICS)、1975年投保者保護法建立的投保者保護計劃(PPS)以及友好協會保護計劃等補償計劃加以合併,形成由金融服務管理局(FSA)統一管理的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
當一個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的成員出現問題面臨倒閉時,會對存款人或投資人作出賠償,賠償金額可高達85,000英鎊 (75萬人民幣),客戶資金全面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