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殺傷罪

賊殺傷罪

賊殺傷罪是秦朝的主要罪名之一。荀子說:“害良為賊。”秦簡中有許多關於“賊殺”、“賊殺傷”的規定,這種行為對封建統治有嚴重威脅,因此對其鎮壓嚴酷,防範也特別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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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當論罪的不僅是“賊”本人,而且四鄰如果在家,聞號寇而不追捕,也要負刑事責任;典、老雖不在也要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