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威懾力
軍事威懾力
中國古代軍事家孫子早在 2500 年前就提出了“不戰而屈人之兵”的著名論斷,但作為系統的現代威懾理論卻是在核武器時代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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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戰爭理論基本上是指導戰爭準備與實施的理論,是為了打贏現實戰爭的。核武器出現后,由於其具有極大的破壞力,因而核威懾理論隨之產生。如全面核威懾理論、有限核威懾理論等,其基本的思想是以核優勢震懾敵方,使其屈服於自己的意志。核威懾理論的產生,使得現代戰爭理論呈現出實戰與威懾並重的發展趨勢。隨著高技術的發展和廣泛用于軍事,這一趨勢更加明顯、突出,並呈現出新的特點:
高技術的發展,極大地擴展了軍事威懾力量的功能,使得威懾理論在現代戰爭理論中佔有非常突出的地位。我們知道,現代戰爭已不單純是軍事對抗,而是綜合國力特別是高技術的抗爭。高技術的發展不僅可以推動經濟的發展,改善支持戰爭的基本條件,而且可以直接發展軍事力量。同時,在高技術領域中,民用技術與軍用技術分界越來越小,軍轉民、民轉軍越來越便捷。因此,現代高技術的發展,必然將極大地擴展軍事威懾力量的功能。正因為如此,目前世界許多發達國家都把發展以高技術為核心的全面競爭戰略引入戰爭理論,把發展和保持強大的綜合威懾力量作為國家發展占略的重要目標。美國政府推行的“戰略防禦計劃”和西歐的“尤里卡計劃”,就是這種思想和政策的產物。正如西德總理科爾所說:“美國的戰略防禦計劃有 10% 是戰爭理論問題, 90% 是尖端技術問題”。這一情況說明,在相對和平時期,提高國家的威懾能力,既是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又是戰爭理論的重要課題。
其次,高技術武器裝備的發展,極大地提高了武器裝備的性能,使得威懾理論和實距理論進一步融合。其原因:一是高技術武器不同於核武器,它具有威懾和實戰的雙重功能。我們知道,高技術武器裝備,不僅在遠距離打擊和毀傷效果方面可與核武器不分仲伯,而且具有核武器不可比擬的準確性和可控性,因此高技術武器既可作為實施威懾的重要實力,又可用於實戰,從而克服了核武器只能用於威懾,一般難於在實戰中使用的不足。這樣,同以高技術武器裝備為物質基礎的威懾理論和實距理論作為達成一定政治目的的兩種手段,更易於相互轉換和交替使用。二是高技術武器裝備的發展,使得現代局部戰爭本身也成為一種重要的威懾手段。威懾不僅要以一定的實力為力有時還要採取一定的軍事行動才能達成目的。由於高技術武器具有精確而巨大的破壞力和遠程的的打擊力,一般來說,使用少量兵力、兵器,通過空中或遠距離打擊,即可達成一定的戰略目的;同時,由於擁有高技術優勢的一方,一般都掌握著主動權,能有效地控制戰爭的規模和過程。因此,有些國家為了實現某種政治目的,對其可能的對手不僅以軍事實力相威懾,而且有時採取有限的軍事行動來壓迫對方屈服於自己的意志。這種軍事行動,實際上也是一種威懾。如以色列襲擊伊拉克核反應堆、美國空襲利比亞、美英法等國在伊拉克建立“禁飛區”等,都屬於這一類的性質。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在高技術條件下,威懾和實距理論正逐步融為一體。它們相互依存、相互補充,從而構成完整的現代戰爭理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