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縈上書
緹縈上書
《緹縈上書》是1988年姚博初編劇的越劇古裝劇,取材於中國傳統歷史故事。
漢文帝時期,臨淄郡有位當過齊太倉令(管理京城糧倉)的淳于意,辭官行醫后,扶危濟困,深得眾望。但因識真病講真話,得罪權貴,冤判了“肉刑”。淳于意有5個女兒,其中小女兒緹縈最受寵愛。他平時給予女兒如男子一般的教育,使之明事理。鄰居塾師無意中拉傷了一學生的手,得罪皇親,緹縈就慫恿施霽郎代替當塾師的父親去挨打,卻使霽郎獲得了孝子的美譽,被召上京。對比之下,淳于意痛感自己蒙受冤屈卻無人可以出頭申訴,在獄中嗟嘆“五個女抵不上人家一個兒”。不料,正是他的小女兒緹縈,勇敢地向漢文帝上書,不但平了冤獄,還促使文帝廢了肉刑。一個未成年的女孩,能做常人不敢做、做不到的事,連皇帝和皇后也感慨不已:淳于意“教女如教兒”,其實是種瓜而得瓜啊!
漢淳于緹縈。齊人。太倉令意之少女也。意有五女、無子。會坐法當刑。詔逮系長安。臨行。罵諸女曰。生女不生男。緩急非有益。緹縈聞而悲泣。隨父至長安。上書、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罪。俾得自新。文帝憫其孝。詔除肉刑。意遂獲免。秦定叟謂人家父母。生女不喜。只為緩急非有益五字。但生男未必有益。顧用情何如耳。若緹縈者。雖謂之有子可也。能存緹縈之心。則為緹縈不難。即不為緹縈。亦相去不遠矣。
漢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詔書說:“一個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為什麼要把他的父母妻兒也一起逮捕辦罪呢?我不相信這種法令有什麼好處,請你們商議一下改變的辦法。”
大臣們一商量,按照漢文帝的意見,廢除了一人犯法、全家連坐(連坐,就是被牽連一同辦罪)的法令。
公元前167年,臨淄地方有個小姑娘名叫淳于緹縈(淳于是姓,緹縈音tíAyíng)。她的父親淳于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後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願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起醫生來了。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醫治。那病人吃了葯,病沒見好轉,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麼女兒偏沒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裡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託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
“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這回兒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願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麼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漢文帝廢除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但是實際執行起來,卻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後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裡,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