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確保安全生產制定的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班組及以上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
3.1安技部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單位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行工作。
4.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4.1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一個季度召開一次,由公司辦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全體委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4.1.2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範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並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4.1.3會議記錄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公司辦公室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4.2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
4.2.1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門召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技術人員和各車間主管生產的領導等,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時間由生產副總經理決定,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4.2.2會議主要內容: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並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迹;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
4.2.3會議記錄由安技部門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安技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4.3部門(車間)級安全會議
4.3.1部門(車間)級安全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主持,全體組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4.3.2會議主要內容:討論本部門如何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里安全生產上的各項決議以及公司在安全生產上的一些重大問題。
4.3.3會議記錄由召集人記錄,部門安技員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安技部門不定期抽查會議記錄及決議執行情況。
4.4班組安全會議
4.4.1由班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
4.4.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4.4.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車間領導和安技員每月進行定期檢查並簽字。
4.5各專業性安全會議
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主管職能科室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4.6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各職能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4.7相關要求
4.7.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4.7.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並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7.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7.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5.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