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殺勿論

格殺勿論

徠格殺勿論,漢語成語,拼音是gé shā wù lùn,意思是指把拒捕、行兇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出自《後漢書·劉盆子傳》,作謂語。

釋義


格:打;格殺:打死;勿論:不論罪。指把拒捕、行兇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

出處


《後漢書•劉盆子傳》:“諸卿皆老傭也。今日設君臣之禮,反更殽亂,兒戲尚不如此,皆可格殺。”

典故


格殺:打死。勿論:不論罪。指把行兇拒捕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後漢書.劉盆子傳》:“諸卿皆老佣也!今日設君臣之禮,反更殽亂,兒戲尚不如此,皆可格殺!”《清史稿.宣統皇帝本紀》:“諭嚴行禁止,儻有匪徒從中煽惑,意在作亂者,照懲治亂黨例,格殺勿論。”魯迅《偽自由書.止哭文學》:“這是無效的,遠不如哭則‘格殺勿論’的靈驗。”亦作“格殺弗論”。清.夏燮《中西紀事.粵民義師》:“洋人入其界者,登時格殺弗論。”

近反義詞


近義詞

格殺無徠論。

用法搭配


運用

作謂語、定語;指可將拒捕的人當場打死

例句

當局已下令,對暴動份子格殺勿論。

英文翻譯


kill on the spot with no other admittance

示 例


如有白拒捕等事,~。(《負曝閑談》第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