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大隊

我國農村人民公社的三級組織中的中間一級組織

生產大隊是指我國農村人民公社的三級組織中的中間一級組織。由於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組織,所以生產大隊既是人民公社的中間一級經濟管理機構,又是國家基層政府下設的一級行政管理機構。生產大隊在經濟上除了領導各生產隊的生產經營之外,有些還辦有大隊一級所有的工農業企業,有的生產大隊還作為人民公社的一級基本核算單位。在我國,除農村人民公社設有生產大隊之外,在某些國營農場里也設有生產大隊一級經濟管理機構。

簡介


生產大隊
生產大隊
大隊的建制上,既是公社直接管轄的行政編組(行政區),又是生產預算單位。其下劃分為生產隊(習慣稱之為小隊),生產隊直接管理農戶。農民因為失去獨立的生產資料和財產權力,演變成公社的“社員”。

負責人


生產大隊
生產大隊
負責人有大隊長、副大隊長至少2人,其他班子成員還有民兵連長、婦女主任,另外還有會計和出納各1人。中國共產黨在大隊設支部委員會,有支部書記和副書記至少2人,均為大隊負責人。生產隊和生產大隊的幹部均非國家行政人員,他們基本上全是本隊成員,本鄉本土,其工作待遇均實行“工分制”,每月有少量的貨幣津貼。
按規定,生產大隊的一切重大事情都要由大隊社員代表大會決定,大隊每年至少開會兩次。代表每年改選一次。由於一切事務都由中共支部決定,代表大會並沒有起到決定作用。所以農民在大隊一級政治參與程度比較低。

生產經營


大隊擁有少量土地,社隊企業除了部分由公社管理以外,其餘大隊管理。大隊的土地主要通過農場、林場形式經營林業和經濟作物。企業和農業經營所需勞動力來源於所管轄的生產隊,勞動力實行“工分制”,極少實行貨幣工資,但大多數有少量貨幣形式的津貼。

分配


大隊本級為獨立預算單位,但對生產隊有管理和干預權,屬於上下級關係。大隊直接安排的人員實行“工分制”,而分配主要通過糧食分配來實現,由於大隊自身沒有糧食生產,所有人員均直接參加所在生產隊的分配,生產隊和大隊通過村級統籌、集體提留、分攤、低扣等形式調整經濟往來關係。

廢止


生產大隊
生產大隊
一九七八年以後,由於生產的經營方式和分配方式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因此生產隊體制最先瓦解,隨後衝擊到生產大隊。用什麼體制來取代公社的基層組織呢?一些地方群眾自發地組織起了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這一組織形式得到了中央的肯定。一九八二年憲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城市和農村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至此,農村基層組織生產大隊的體制被村民委員會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