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大隊
我國農村人民公社的三級組織中的中間一級組織
生產大隊是指我國農村人民公社的三級組織中的中間一級組織。由於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組織,所以生產大隊既是人民公社的中間一級經濟管理機構,又是國家基層政府下設的一級行政管理機構。生產大隊在經濟上除了領導各生產隊的生產經營之外,有些還辦有大隊一級所有的工農業企業,有的生產大隊還作為人民公社的一級基本核算單位。在我國,除農村人民公社設有生產大隊之外,在某些國營農場里也設有生產大隊一級經濟管理機構。
生產大隊
生產大隊
按規定,生產大隊的一切重大事情都要由大隊社員代表大會決定,大隊每年至少開會兩次。代表每年改選一次。由於一切事務都由中共支部決定,代表大會並沒有起到決定作用。所以農民在大隊一級政治參與程度比較低。
大隊擁有少量土地,社隊企業除了部分由公社管理以外,其餘大隊管理。大隊的土地主要通過農場、林場形式經營林業和經濟作物。企業和農業經營所需勞動力來源於所管轄的生產隊,勞動力實行“工分制”,極少實行貨幣工資,但大多數有少量貨幣形式的津貼。
大隊本級為獨立預算單位,但對生產隊有管理和干預權,屬於上下級關係。大隊直接安排的人員實行“工分制”,而分配主要通過糧食分配來實現,由於大隊自身沒有糧食生產,所有人員均直接參加所在生產隊的分配,生產隊和大隊通過村級統籌、集體提留、分攤、低扣等形式調整經濟往來關係。
生產大隊
至此,農村基層組織生產大隊的體制被村民委員會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