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國

原中共9屆中央候補委員

王維國,(1919-1993)河北元氏萬年人,革命工作者,1938年6月入黨。1938年4月參加革命工作,1993年去世。

人物生平


王維國出生於元氏縣萬年村一個地主家庭,家中有幾百畝良田。考入了石家莊師範學院元氏分院。並直到畢業,參與了革命工作。高中文化(元氏師範學院畢業)。1938年4月河北元氏縣委機關工作,任元氏縣獨立營指導員、游擊大隊主任。1940年3月參加八路軍,為119師政工隊學員。
1940年9月任師新編11旅教導隊指導員,營教導員。
1941年11月任山西昔東獨立營副政委,50團副政委兼團長。
1946年2月任太行軍分區34團政委(1946年10月-1947年8月晉冀魯豫中央局黨校學習)。
1947年8月任中原野戰軍9縱隊73團團長、政委,豫西軍區警衛1團政委,警衛2旅4團政委,河南軍區警衛1團政委。
1950年12月任河南軍區政治部青年部部長。1952年7月任空軍陸戰第1師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1954年6月任空軍師副政委,政委。
1961年2月免職待分配。
1962年2月任空軍軍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67年2月任第2政委,上海市革委會常委。
1968年1月兼上海市公檢法軍管會主任、臨時常委、書記。
1969年3月任空4軍第1政委。
1970年3月兼上海市革委會副主任。
1971年1月兼上海市委常委。
1960年6月晉陞為大校軍銜。
1971年9月被隔離審查
1978年4月被開除黨籍。
1982年2月被開除軍籍。因在“文化大革命”與林彪反革命集團在“五七一工程紀要”中謀害國家領導人毛澤東的罪行,198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1985年刑滿釋放,中共9屆中央候補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