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註銷
發行公司購買並註銷股票的行為
股票註銷是公司回收特定的股票並將其銷毀。其結果會使公司股票數量減少。
在一般情況下,股票一經發行,持股者不得退股,發行公司也不得自行購買自己的股票,但在下列情況下允許註銷股票:
(1)當公司出現很大虧損時,可按股東持股份額縮減一定的資本;
(2)當一家公司分成幾個公司時可註銷原股票,同時向股東交付分立后的新股票;
(3)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以股東應分配的利潤註銷股票,如某礦業公司在其採礦礦源枯竭,公司即將解散時,按公司章程規定事先逐步以利潤購回股票,以簡化最後的結算手續。
(4)根據公司股東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的贖回條款,到規定時間后,償還本息,收回股票。對上述幾種註銷方式,無論哪一種均須事先召開股東大會,就註銷問題作出特別決議。
股票註銷有以下類型:
(1)強制性註銷。不考慮股東的意志,用抽籤的辦法讓股東提供股票,公司返還其股金,同時註銷收回的股票。
(2)任意註銷。公司和股東商量,徵得股東同意后,公司收回自己的股票加以註銷。
(3)有償註銷。給付股東以等價資金的註銷,可分為用公司利潤充抵的註銷和用公司資本充抵的註銷兩種情況。
(4)無償註銷。不給付股東資金的註銷,其結果使股票數量減少,但公司資本並不減少。
股票註銷有兩種方法,一是股份收回,即由公司單方或公司與股東雙方合意將股票收買,回收的股票不再發行,予以註銷;另一方法是股份合併,即以若干股合為一股或較少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