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裁定

人民法院對再審案件所作的裁定

人民法院對再審案件所作的裁定。②對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人民法院為中止原裁判的執行所作的裁定。

專業術語介紹


根據法律規定,經再審的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仍按第一審程序進行審理,經審理作的裁定,法律允許上訴的,當事人可以訴;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按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裁定是終審裁定,當事人不能上訴。
該裁定由人民法院院長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