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教育局
上饒市教育局
上饒市教育局是上饒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職能部門,屬正處級行政單位,單位內設辦公室、人事科、基礎教育科、發展規劃科、職成教科、體衛藝科、安全穩定科、機關黨委、教育工會、監察室等行政科室,下屬教研室(副處級)、電教館、招考辦等事業單位,主管上饒中學、上饒一中、上饒二中、上饒市實驗中學、上饒市教育局直屬小學、上饒市特殊教育學校、上饒市教育局機關幼兒園等7所學校、幼兒園。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全市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受委託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制定和實施教育規範性文件。
(二)指導和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及現代教育技術工作;統籌直屬學校(單位)的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統籌指導全市中小學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隸屬於市教育局管理的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
(四)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協調高等教育工作;執行國家制定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的設置標準、教育教學基礎標準,指導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教材征訂工作;管理全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籍和指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初中、小學學籍。負責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的證件發放工作。
(五)負責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學和職業中學,並指導、管理、監督全市社會力量辦學機構。
(六)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指導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的有效實施工作。負責直屬學校教育督導工作。
(七)統籌指導全市中小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和教育宣傳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
(八)統籌指導和管理全市中小學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教育系統各類獎勵表彰工作;指導和組織協調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和校長培訓、參與組織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等工作;制定師資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教師年度編製控制數;規劃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公辦中小學、幼兒園的收費,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直屬學校(單位)資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其他教育機構規劃及基本建設(改造)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合作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合作;管理直屬學校(單位)的教育國際交流合作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語言文字的規範應用,指導普通話推廣工作,負責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全市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統籌管理指導全市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十三)參與擬訂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全市高(中)等院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各類學校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導、監督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建立健全和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並指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學、幼兒園的校車、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負責全市各類學校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分析報告工作;參與教育系統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監督經教育部門批准設立的全市各類學校的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用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對經教育部門批准設立的全市各類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督促全市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組織開展關心下一代工作。
(十五)指導全市勤工儉學以及學校後勤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並對直屬學校(單位)實施內部審計。
(十六)主管上饒中學、上饒市一中、上饒市二中、上饒市實驗中學、特殊教育學校、直屬小學、直屬幼兒園工作;協調其他高(中)等院校的有關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名稱 | 職責 |
辦公室(內部財審科) |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宣傳、電子政務、後勤服務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重要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普法、綜治、計劃生育、安全、扶貧等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綜合性文件;負責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設施設備的採購配置;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學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辦理規範性文件備案工作;負責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工、青、婦工作;負責研究和制定各項教育經費的收、管、用制度並檢查落實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學生年報、基建、修繕、財務年報匯總統計工作;負責中小學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市直學校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
人事科 |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勞動工資、社會保障、機構編製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表彰獎勵和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指導全市教師招考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市師德師風教育;配合做好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考察工作;具體管理局直屬學校教師的人事。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協調和督促中小學教職工工資發放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校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縣(市、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校長的繼續教育工作;規劃和指導縣(市、區)教師進修學校的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校長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規劃;統籌全市教師援疆、支教工作;負責省(市)級名師、名校長、省(市)級骨幹教師、特級教師的推薦評審工作。 |
基礎教育科 | 擬訂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和落實全市中小學校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九年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督促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學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教學計劃、規範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改革等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普通高中的設置與調整工作;承擔全市普通高中並指導全市初中、小學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承擔直屬普通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等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組織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管理中小學教材;負責中小學班主任及學生表彰獎勵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和活動開展,管理全市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 |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高(中)等教育科) | 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城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指導文件;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和學歷管理;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德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各級各類職業教育工作。協助管理高等教育,協調指導全市高、中等專業學校教學改革、結構調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高(中)等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穩定工作。 |
發展規劃科(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科、行政服務科) | 承擔教育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統籌協調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辦學工作,依法履行辦學許可證管理,有關備案、核准、年檢等管理職責;研究提出各類學校設置標準;審查市屬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撤銷和更名;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以及教育事業發展項目的審核、申報。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承擔“放管服”、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建設等相關工作,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 規劃並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學校的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防教育工作;參與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專業的地方教材建設、師資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中小學生體質健康、藝術素養調查和監測工作,擬訂改善學生體質、提高藝術素質的相關政策;組織指導中小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協調推廣中小學生普及性體育及藝術特色項目。 |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科(信訪科) | 統籌協調維護全市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督促指導全市學校落實安全穩定防範措施和安全責任;協調處置安全穩定重大事件;協調指導校園安全專業委員會和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信訪管理工作。受理涉及市教育局工作方面的群眾來信來訪;檢查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信訪工作;對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進行督查和考核評估。 |
教育督導科(上饒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 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有關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對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價;對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學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對教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對本市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進行評價、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市本級督學、教育督導評估專家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開展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發布督導報告。 |
語言文字科(上饒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語言文字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等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語言文字的規範應用、普通話推廣等工作,檢查評估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
幼兒教育科(上饒市幼兒教育辦公室) |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學前教育發展規劃,承擔全市學前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市級幼兒園分類辦園標準,組織開展幼兒園等級評估認定工作;統籌管理學前教育保教工作,規範辦園行為;負責全市幼兒園園長、教師隊伍建設和專業培訓工作;協助開展學前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兒童家長及看護人員的指導工作;協助指導學前教育機構的安全工作。 |
機關黨委(中小學黨建科) |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直屬學校黨群工作。 |
局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夏麗敏
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吳宣耀
局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曾存馬
局黨組成員、總督學:周德榮
上饒市教育局副局長:汪文英、鄭樂春
上饒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侯小仙
局黨組成員、教研室主任:江俊水
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