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審計

法定審計

法定審計亦稱“強制審計”。依照國家的有關法規、法令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單位強制實施的一種審計。這種審計監督由國家專設的審計機構進行,具有法律效力。它是由國家的強制力來保證其實施的,被審單位不得拒絕。我國國家審計機關,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有權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金融機構、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與國家財政有關的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實行強制審計。

什麼是法定審計


例如,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法、公司法等均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或上市公司每年必須接受中國註冊會計師的審計。

法定審計的目標


法定審計目標就是對公司財務報表是否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的要求真實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發表意見,為了確保這一目標的實現,審計人員必須履行如下職責:
(1)審計人員必須對企業所制定的會計制度是否符合公認會計原則作出正確的評價。
(2)審計人員應對企業所選擇的公認會計原則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的有效性作出評價,以最終提出審計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