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屬機關

主管各項專門事物的行政機關

一是在領導機關的統一領導下主管各項專門事物的行政機關,它們和職能機關不同,不屬於領導機關的組成部門;

二是徠越級直屬機構,如國務院以下為部、司、(局)、處、科,但有的工作需要設置單獨機構,又不適宜具有部的規模和級別時,就作為局由國務院直接領導。

目錄

簡介


直屬機關分為有兩種情況:
直屬機關是在一級政府中設立的主管某些專業業務的行政機構。這些專門業務不便劃歸於其他職能部門管理,但根據工作的需要,又有必要設立專門機構進行管理,因為設立直屬機構承擔管理任務。
直徠屬機構法律地位略低於職能部委或廳局,一般為副部級或副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