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來縣人民檢察院

泰來縣人民檢察院

泰來縣人民檢察院是泰來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


1、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2、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3、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6、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