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
物資
物資是物質徠資源的簡稱,它既包括自然界直接提供的物資財富,又包括經過人的勞動所取得的勞動產品;既包括可以直接滿足人們需要的生活資料,又包括間接滿足人們需要的生產資料。
廣義:既包括可以直接滿足人們需要的生活資源,又包括間接滿足人們需要的生產資源。
狹義:在企業生產中,物資是指商品生產過程所消耗物品的各種生產材料。
種類:企業所需要的物資可以根據需要分為許多種類。
1、按物資在生產中的作用
按物資在生產中的作用進行分類,可以分為如下6類:
主要原材料,指構成產品實體的物資;
輔助材料,指在產品生產過程中有助於產品形成但不構成產品實體的物資;
燃料,指產生熱能、動力的可燃物質,主要是含碳物質或碳氫化合物;
動力,指用於生產和管理等方面的電力、蒸汽、壓縮空氣等;
配件,指準備更換設備中已磨損和老化的零件和部件的各種專用備件;
工具,指在生產中所消耗的各種刀具、夾具、量具等。
採用這種分類方法,便於企業制訂物資消耗定額,計算各種物資需要量和產品成本。
2、按物資的自然屬性
按物資的自然屬性進行分類,可以分為如下3類:
金屬材料,包括黑色金屬和有色金屬;
非金屬材料,包括木材、煤炭、化工、紡織、建材等;
機電產品,包括電機、電線、儀錶、機械設備、電子和光學儀器及液壓配件等。
採用這種分類方法,便於編製物資供應目錄,也便於物資採購、存儲、保管和運輸。
按物資的使用範圍進行分類,可以分為如下5類:
基本建設用物資;
生產產品用物資;
維修用物資;
科研及新產品開發用物資;
工藝裝備用物資。採用這種分類方法,便於企業按物資的使用方向進行物資的核算平衡。
4、按物資的管理體制
按物資的管理體制,可以分為如下3類:
國家統一分配物資;
徠中央各部分配物資;
地方分配物資(以上三類統稱“計劃分配物資”);
由商業部門、供銷社和企業自產自銷物資(通稱“非計劃分配物資”)。採用這種分類,主要是為了根據物資的不同供應渠道來進行訂貨或採購。
1.物資的廣泛用途與安全存放問題。
2.物資的基本保障與分配問題。
3.物資的短缺、過剩與成本的變化問題。
引證解釋:
指生產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物質資料。
秦牧《長河浪花集·湘陰熱浪記》:“清晨六點鐘,縣城商店就開門營業了,市場繁榮,物資充裕。”柳青《銅牆鐵壁》第九章:“從掃射和轟炸的響聲判斷,向黃河邊轉移的人群和物資,變成了他們新的肆虐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