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評價
城市用地評價
城市用地評價 ( land use assessment ),對城市土地的可行性、用途、需要投入的資金,以及對經濟、社會和環境因素對城市生態平衡的影響所作的評價。一般分為三級。一級指適宜於進行城市建設的用地;二級指需採取一定工程措施後方宜建設的用地;三級是不適於建設的用地。
根據城市展件社件,程技術濟綜合評價,確適程,合選擇城市展提供依據。城市評價編製城市規劃項。
件指、形、程質、、水文地質、植被等,是城市形成和發展的外部條件。社會條件則包括各種歷史因素(如文化古迹、城市現狀)、政策因素(如保護耕地等)。城市發展用地的評價方法和步驟主要是進行資料搜集、用地分析和編製用地評價圖等。
需搜集資料:①資料:包括及頻率、速、溫、降量、蒸量、暴雨強照。②形資料:包括程、坡、植形貌析資料及規劃圖例尺致形圖,∶∶。③程質資料:包括地質構造(如活動斷層、滑坡、溶岩、流砂、泥石流、沼澤、泥炭層等的位置、成因和活動特性)、地震情況、土層構造、地基承壓力等。④水文資料:包括規劃地區和有關地區的江河、湖泊、海洋、渠道等的資料。內容有:一般水位,歷史上不同再現期(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25年一遇、10年一遇等)的最大洪水水位、洪水淹沒範圍和面積、淹沒區的基本情況及洪水規律、流量、流速、含砂量、河道變化情況等。⑤水文地質資料:地下水的等水位線和基本流向、水質、泉水以及自流井的位置、平均流量、最大涌水量、含水層厚度、構造、水源補給區位置和範圍。⑥礦藏及其他的有關資料:地下礦藏的種類、分佈範圍、儲量、品位和開採計劃;舊礦井的分佈範圍,地層有無沉陷以及建築材料資源等。⑦文物埋藏範圍。
對搜集的資料要作綜合分析。為便於選擇城市發展用地,可將用地分為4類。第1類為適宜修建的用地。這類用地自然條件較好,不需要或稍稍採取工程措施即能適應城市建設需要。具備的主要條件:①地基承載力一般不小於每平方厘米1.5公斤;②地下水位低於一般建築基礎埋置深度,即低於地面1.5~2米;③不被洪水淹沒;④地形坡度一般不超過10%;⑤沒有沼澤地段,或者用簡單方法即可排除積水;⑥沒有大的沖溝、滑坡和岩溶現象。第2類為需要採取工程措施,條件改善後才能進行修建的用地。這類用地地質條件較差,必須對地基作適當的處理;地下水位較高;易被洪水淹沒(但水深不超過1米);地面有積水或沼澤現象;有非活動性的沖溝、滑坡和岩溶現象;地形坡度小於20%。第3類為不宜修建的用地。這類用地有高產農田,地質條件複雜(如流動性軟土、尚未穩定的填土、厚度在2米以上的泥炭層、飽和松砂層等);經常受洪水淹沒(水深超過1.5米);有活動性的沖溝、滑坡、岩溶、斷層帶等現象以及地形坡度超過20~25%。這類用地一般不宜作城市發展建設使用,但在特殊條件下,採取一定的措施后仍可以適當利用。第 4類為完全或基本上不能用作城市建設的地段。如有開採價值的礦藏,開採時對地表有較大影響的地帶;給水水源防護地帶,現有鐵路、機場或其他專用設施用地等地帶,以及重要的文化遺址、自然風景區、森林地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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